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採購供應課
電子郵件信箱
LuLu1@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為爭取施工時效,屆本要點十七、(一)(二)「分區契約」期限翌日起,機關得視實際需要,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採原契約單價及條件,以書面通知廠商增加上限金額至新契約發包訂約為止,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增加之金額,不可超過契約總價50%。「未來增購權利」應於招標文件中明訂,其擴充金額應增列採購金額內。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採購供應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或專人送達本處採購供應課
履約期限
契約決標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詳預定進度表。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瀝青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一、本採購案採電子領標,不允許現場領標及郵購。二、第四區管理處政風檢舉電話:(04)22264756、傳真:(04)22271328。三、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專線(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其它
1、本工程投標廠商可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
ODF開放式文件(*.odt、*.ods)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常用工具內下載 LibreOffice 開啟。
2、押標金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3、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通知。
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5、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6.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7.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電話:(02)29177777)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地址:台中市北區雙十路2段2號、電話:04-22218341、傳真:04-2223295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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