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R-115-0313-0010 已決標公告

Danas-F-04-01-1-苗栗所監控設備改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謚鎧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110,000
原始預算
$ 6,821,430
底價金額
$ 6,654,000
決標折數
76.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卓佩珍
聯絡電話 (03)5712141#793
機關代碼 3.13.52.3
單位名稱 採購供應課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
聯絡人 卓佩珍
聯絡電話 (03)5712141#793
傳真號碼 (03)5724205
電子郵件信箱 jen0702@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4/02
原公告日 115/03/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4/14 09:30
開標時間 115/04/14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4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總務室(投標箱)或專人送達至本處(開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簽約日翌日起開工,開工日起180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含審驗、檢驗、運送、安裝及試車日期在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否,本案採用台水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本標準契約參照工程會最新「投標須知範本」及「財物採購契約範本」訂定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具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代碼為E601010)或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或資訊軟體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I301010)或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 (2).餘詳閱本公司採購投標須知第64點及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標的數量摘要:更新苗栗所共21站PLC可程式控制器、儀控及機電設備改善共21站、明德場廢水濃縮池增設屋外壁掛配電監視箱1只與附屬設備、汰換水位計18只、壓力計16只(含安裝試車)等。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本標案投標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三、倘若對本案有疑義者,請洽詢業管單位:操作課林家和先生 ,電話:03-5712141分 機:352(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1項即規定,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1項:「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四、法令宣達:本案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案件,投標廠商若屬同法第2條及第3條範疇,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表明;交易行為成立後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相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法務部廉政署」下載)。 ❊更正事項:依經濟部115年3月12日經資字第11514403830號修正工程會財物採購契約<最新版財物契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地址:30068新竹市博愛街1號、電話:03-5712141、傳真:03-57242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4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卓佩珍
聯絡電話
(03)5712141#793
機關代碼
3.13.52.3
單位名稱
採購供應課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
聯絡人
卓佩珍
聯絡電話
(03)5712141#793
傳真號碼
(03)5724205
電子郵件信箱
jen0702@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4/02
原公告日
115/03/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4/14 09:30
開標時間
115/04/14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4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總務室(投標箱)或專人送達至本處(開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簽約日翌日起開工,開工日起180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含審驗、檢驗、運送、安裝及試車日期在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否,本案採用台水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本標準契約參照工程會最新「投標須知範本」及「財物採購契約範本」訂定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具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代碼為E601010)或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或資訊軟體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I301010)或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 (2).餘詳閱本公司採購投標須知第64點及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標的數量摘要:更新苗栗所共21站PLC可程式控制器、儀控及機電設備改善共21站、明德場廢水濃縮池增設屋外壁掛配電監視箱1只與附屬設備、汰換水位計18只、壓力計16只(含安裝試車)等。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本標案投標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三、倘若對本案有疑義者,請洽詢業管單位:操作課林家和先生 ,電話:03-5712141分 機:352(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1項即規定,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1項:「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四、法令宣達:本案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案件,投標廠商若屬同法第2條及第3條範疇,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表明;交易行為成立後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相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法務部廉政署」下載)。 ❊更正事項:依經濟部115年3月12日經資字第11514403830號修正工程會財物採購契約<最新版財物契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地址:30068新竹市博愛街1號、電話:03-5712141、傳真:03-57242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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