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lchang@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總務室(投標箱)或發包中心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甲級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代碼為E601010)或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或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資格。2.請詳閱本公司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之規定。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係採併案發包及採總價決標後, 下列3件工程之契約金額依總決標金額乘以各案比例計算,並分別訂立工程契約執行:
1. 111年度通銅所儲藥槽、加藥機設備汰換工程(工程編號:WR-11-0316-09),發包預算金額新臺幣170萬8,350元整(含稅),採購金額為新台幣170萬8,350元整(含稅)。
2. 111年苗栗營運所各場站變頻器設備改善工程(工程編號:WR-11-0313-03) ,發包預算金額新臺幣454萬2,300元整(含稅),採購金額為新台幣454萬2,300元整(含稅)。
3. 111年東興廠電動操作機改善工程(工程編號:WR-11-0315-04) ,發包預算金額新臺幣132萬6,150元整(含稅),採購金額為新台幣132萬6,150元整(含稅)。
二、招標標的數量摘要:
「111年度通銅所儲藥槽、加藥機設備汰換工程」-氫氧化鈉加藥機(0.1~100cc/min)4台、次氯酸鈉加藥機(0.15~150cc/min)6台、次氯酸鈉加藥機(0.1~100cc/min)8台、淨水場加藥管線汰換整合改善6處等。「111年苗栗營運所各場站變頻器設備改善工程」苗栗所-變頻器,3ψ220V,≧240A 2只、壓力計2組等。中義村加壓站-變頻器,3ψ220V,≧48A 2只、壓力計 2組等。 大湖第二淨水場-變頻器,3ψ220V,≧48A 2只、微處理型多功能電錶(附RS-485標準輸出) 2只等各加壓站汰換安裝。「111年東興廠電動操作機改善工程」-清水電動閥配電箱拆除遷移及配電設備安裝1盤、1∮UPS不斷電系統110V 1KVA ON LINE 12只、二期膠羽池電動排泥閥設備安裝2組等。
五、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本標案投標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法令宣達】本案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案件,投標廠商若屬同法第2條及第3條範疇,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表明;交易行為成立後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相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法務部廉政署」下載)。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地址:30068新竹市博愛街1號、電話:03-5712141、傳真:03-57242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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