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fsjk02@mail.water.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總務室(收發)或發包中心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翌日起5日內開工,開工日起 200日曆天內全部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2.請詳閱本公司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標的數量摘要:配電線路改接-裝設HVATS高壓自動切換開關(3.6KV 600A IC≧20KA 雙投開關型)、及裝設ATS(P 1600A IC≧65KA 440V 瞬間激磁式)。增設1組配電盤及配電線路改接(裝設ATS,4P 3000A IC≧65KA 440V 瞬間激磁式)。新設2000KW(440V)發電機室配電盤:增設3組配電盤及配電線路改接。新設1組低壓柴油引擎發電機組(2000KW防音型)等。
二、本次採購招標規範部份修正,視為招標文件內容有重大改變,因此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規定,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才可開標決標。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本標案投標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四、增列檢舉受理單位:本處政風室:電話(03)5710063,傳真(03)5726841,新竹郵政第二一四號信箱,地址:新竹市博愛街1號。
五、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區處政風室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結束》
更正事項:投標須知第76點之(13)及招標文件清單之項次28增納入「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品質缺失扣點紀錄表」之招標文件(得標後納入契約)。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地址:30068新竹市博愛街1號、電話:03-5712141、傳真:03-57242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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