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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leylin@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上限金額詳附加說明三規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總務室(投標箱)或發包中心
廠商資格摘要
1.具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營業代碼為E501011)資格。2.請詳閱本公司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係採併案發包及採總價決標後, 下列2件工程之契約金額依總決標金額乘以各案比例計算,並分別訂立工程契約執行:
1. 110及111年竹南頭份營運所、東興給水廠管線修漏工程(開口合約) (工程編號:F3-110-216),發包預算金額新臺幣1,575萬元整(含稅) (佔總預算比例59.05%),採購金額為新台幣3,150萬元整(含稅),履約期限:自前期契約期滿之翌日起算(以甲方發函通知銜接日期為準)15個月或「契約金額」較先到達者為期滿。
2. 新竹市內湖路管線汰換工程 (工程編號:RB-10-0301-07) ,發包預算金額新臺幣1,092萬4,200元整(含稅) (佔總預算比例40.95%),採購金額為新台幣1,092萬4,200元整(含稅),履約期限:80工作天。
¬二、招標標的數量摘要:
「管線修漏」─表箱另件修理或換新13-50 (日間1,420處、夜間113處),10cmAC面層(日間1263M2、夜間68 M2),控制性低強度混凝土回填材料(日間1,292M3、夜間25M3)等施工。
「汰換工程」-埋設∮200mmDIP 450M、埋設∮300mmDIP 570M等施工
三、後續擴充:
「管線修漏」─契約價金之100%為限且不得超過查核金額,擴充期限不得超過2年,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以換文方式辦理。
四、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本標案投標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法令宣達】本案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案件,投標廠商若屬同法第2條及第3條範疇,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表明;交易行為成立後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相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法務部廉政署」下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地址:30068新竹市博愛街1號、電話:03-5712141、傳真:03-572420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