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tlchang@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2個月前,機關得依據廠商履約情形優良(如逾期罰款未超過2次(含)以上或履約期間被通知改正未超過2次(含)以上者、或違反職業安全衛生事項被罰款者等),徵求廠商同意再續約1年(按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續約,以換文方式辦理)。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契約期滿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總務室(收發)或發包中心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或商業登記資料查詢)之「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代之)。其營業項目:J101010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2.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附加說明
一、招標數量摘要:1.新竹廠原水調節池、竹北加壓站、大崎山峰(一)(二)(三) 、白宮山莊水池、陽光美墅水位站、內湖加壓站、成德配水池 、南隘配水池、湖左岸配水池、好望角配水池、高峰路配水池、薔薇社區配水池、香山一萬噸配水池等區域雜草砍除。2.新竹第一及第二淨水場區域雜草砍除及樹木修剪。3.新竹第二淨水場操作大樓清潔打蠟。4.新竹第一及第二淨水場環境清潔。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本標案投標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三、法令宣達:本案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案件,投標廠商若屬同法第2條及第3條範疇,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表明;交易行為成立後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相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法務部廉政署」下載)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地址:30068新竹市博愛街1號、電話:03-5712141、傳真:03-57242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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