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fsjk02@mail.water.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機關保有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如次期契約尚未成立或因緊急搶修作業需要者,經雙方同意在原契約總價50%內(後續擴充上限金額)繼續交案施作,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總務室(收發)或發包中心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或達契約總金額者
廠商資格摘要
1.其他工程業(EZ99990)或 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2.請詳閱本公司採購投標須知(勞務及財務採購適用)及招標文件之規定。
附加說明
一、招標標的數量(預估數量)摘要:開挖機加長伸縮臂20噸(租金)含作業手(日間、夜間)各70小時,傾卸卡車8.5T,租金含作業手(日間、夜間)各8小時,開挖機 45型(租金)含作業手(日間、夜間)各20小時等。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本標案投標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三、增列檢舉受理單位:本處政風室:電話(03)5710063,傳真(03)5726841,新竹郵政第二一四號信箱,地址:新竹市博愛街1號。
四、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區處政風室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地址:30068新竹市博愛街1號、電話:03-5712141、傳真:03-57242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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