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ise@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南區工程處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復興三路133號1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南區工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高雄市前鎮區復興三路133號2樓第四課登記桌或郵遞至高雄郵政第36-110號信箱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辦理交維計畫至審查合格)+150工作天(施工期限)。(預估:114年4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土等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機具設備租金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及「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共同承攬。(同時具備2者資格者,可單獨承攬)、(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及「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共同承攬。(同時具備2者資格者,可單獨承攬)。請詳閱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法令宣達】本案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案件,投標廠商若屬同法第2條及第3條範疇,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表明;交易行為成立後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相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法務部廉政署」下載)。
備註
1.參加投標者請詳閱招標文件及其附件等之相關規定,本招標公告資料如有誤載以領取之文件內容為主。
2.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本機關反映。
3.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通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南區工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