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ise@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南區工程處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復興三路133號1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南區工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高雄市前鎮區復興三路133號2樓第四課登記桌或郵遞至高雄郵政第36-110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及「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共同投標。(同時具備2者資格者,可單獨投標)。
(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及「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共同投標。(同時具備2者資格者,可單獨投標)。
請詳閱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參加投標者請詳閱招標文件及其附件等之相關規定,本招標公告資料如有誤載以領取之文件內容為主。
2.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本機關反映。
3.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通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南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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