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R-10-0401-51 已決標公告

黎明員訓所整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詹益寧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60,000
原始預算
$ 2,060,000
底價金額
$ 2,0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中區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3.52.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煥杰
聯絡電話 (04)22444581#474
機關代碼 3.13.52.22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中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406臺中市北屯區瀋陽路3段396號
聯絡人 林煥杰
聯絡電話 (04)22444581#474
傳真號碼 (04)22454025
電子郵件信箱 lfj@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辦理『結構補強』之設計、監造及簽證相關事宜」之權利,其擴充金額上限為85萬元(未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中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29 09:30
開標時間 110/10/29 10:00
開標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瀋陽路3段3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瀋陽路3段3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1年8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室內裝修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委託技術服務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標的名稱:黎明員訓所整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1.本案委託技術服務費預算金額:2,060,000元(不含營業稅) 2.本採購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辦理『結構補強』之設計、監造及簽證相關事宜」之權利,其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850,000元(不含營業稅)。 (得標廠商請逕洽本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簽訂契約及聯絡履約相關事宜。) 二、工作概要: 規劃設計階段 1.撰擬「工作執行計畫書」 2.撰擬「初步規劃報告」 2.撰擬「基本設計報告」 3.撰擬「細部設計報告」及相關簽證 4.撰擬「工程招標文件」並協辦招標及決標有關事項 5.代辦建造執照申請、使用執照申請等. 6.工程施工期間之相關設計修改及變更等. 監造階段 1.辦理監造相關事宜 三、廠商資格: 一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室內裝修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委託技術服務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 四、招標文件:重量約300公克,文件費用:電子領標100元。 五、招標文件之領取時間、方式: 時間:110年10月6日8時起至110年10月29日上午9時30分。 方式: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六、截止收件時間:110年10月29日上午9時30分,方式如下: (一)親自送達:台灣自來水公司中區工程處第四課(台中市北屯區瀋陽路三段三九六號)。 (二)郵寄:台中大坑口郵局第六○號信箱。 七、開標時間: (一)資格標及規格標:110年10月29日上午10時(服務建議書不當場評選)。 (二)評選會:時間、地點另訂。 (三)價格標:時間、地點另訂。 八、開標地點:台灣自來水公司中區工程處地下室會議室(台中市北屯區瀋陽路三段三九六號)。 九、附記:免繳押標金 十、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四)二二四四七五0五。 十一、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中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29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2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煥杰
聯絡電話
(04)22444581#474
機關代碼
3.13.52.22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中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406臺中市北屯區瀋陽路3段396號
聯絡人
林煥杰
聯絡電話
(04)22444581#474
傳真號碼
(04)22454025
電子郵件信箱
lfj@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辦理『結構補強』之設計、監造及簽證相關事宜」之權利,其擴充金額上限為85萬元(未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中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29 09:30
開標時間
110/10/29 10:00
開標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瀋陽路3段3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瀋陽路3段3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1年8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室內裝修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委託技術服務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標的名稱:黎明員訓所整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1.本案委託技術服務費預算金額:2,060,000元(不含營業稅) 2.本採購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辦理『結構補強』之設計、監造及簽證相關事宜」之權利,其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850,000元(不含營業稅)。 (得標廠商請逕洽本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簽訂契約及聯絡履約相關事宜。) 二、工作概要: 規劃設計階段 1.撰擬「工作執行計畫書」 2.撰擬「初步規劃報告」 2.撰擬「基本設計報告」 3.撰擬「細部設計報告」及相關簽證 4.撰擬「工程招標文件」並協辦招標及決標有關事項 5.代辦建造執照申請、使用執照申請等. 6.工程施工期間之相關設計修改及變更等. 監造階段 1.辦理監造相關事宜 三、廠商資格: 一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室內裝修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委託技術服務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 四、招標文件:重量約300公克,文件費用:電子領標100元。 五、招標文件之領取時間、方式: 時間:110年10月6日8時起至110年10月29日上午9時30分。 方式: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六、截止收件時間:110年10月29日上午9時30分,方式如下: (一)親自送達:台灣自來水公司中區工程處第四課(台中市北屯區瀋陽路三段三九六號)。 (二)郵寄:台中大坑口郵局第六○號信箱。 七、開標時間: (一)資格標及規格標:110年10月29日上午10時(服務建議書不當場評選)。 (二)評選會:時間、地點另訂。 (三)價格標:時間、地點另訂。 八、開標地點:台灣自來水公司中區工程處地下室會議室(台中市北屯區瀋陽路三段三九六號)。 九、附記:免繳押標金 十、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四)二二四四七五0五。 十一、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中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2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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