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lder910272@mail.water.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北區工程處
開標地點
23447新北市永和區水源街52號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447新北市永和區水源街52號第四課
廠商資格摘要
具非破壞檢測業或其他可以相關精密偵測儀器探查埋設於地下之各種管線之公司行號(免開挖探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利用「電子領標系統」辦理電子領標取得之憑據,應附於證件封內。
2.開標前半小時為停止收取標封時間,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逾時寄達者本處 不負任何責任。
3.廠商對於招標文件疑義及異議之提出受理單位:
(1)本處第二課、電話:(02)29282999-355 楊青晟先生。
(2)本處第四課、電話:(02)29282999-478 發包單位
(3)受理地址:23447新北市永和區水源街52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北區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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