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ater2014@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北區工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4447新北市永和區水源街52號或專人送達本處第四課發包中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契約係由本公司總管理處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採購契約範本並參酌其他作業規定修正後函發各單位據以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大地工程技師或應用地質技師。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大地工程技師或應用地質技師。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
2.利用「電子領標系統」辦理電子領標取得之憑據,應附於證件封內。
3.廠商對於招標文件疑義及異議之提出受理單位:設計規劃,第二課,王超祥,電話:02-29282999#358,傳真:02-89237739招標事宜,第四課,李佳靜,電話:02-29282999#480,傳真:02-29211342地址:23447新北市永和區水源街52號。
備註:
1.任一類型投標廠商標價均以未含營業稅報價。
2.如由專業技師事務所得標,則以未含營業稅之決標價為契約總價。3.如由顧問公司得標,則以未含營業稅之決標價加計5%為契約總價。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北區工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