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T-10-1201-04 已決標公告

浮洲加壓站至板新場管線探管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奕銘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460,000
原始預算
$ 13,650,000
底價金額
$ 12,960,000
決標折數
88.4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北區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3.52.2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11 - 工址調查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品慧
聯絡電話 (02)29282999#478
機關代碼 3.13.52.21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北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234新北市永和區水源街52號
聯絡人 李品慧
聯絡電話 (02)29282999#478
傳真號碼 (02)29211342
電子郵件信箱 pinhui@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北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15 09:30
開標時間 109/09/15 10:00
開標地點 23447新北市永和區水源街52號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5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447新北市永和區水源街52號第四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0日曆天(交維計畫)+110日曆天(探管作業)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因本工程預算預算尚未經立法院完成法定程序,故本採購案開標(價格標)後,本公司得先暫予『保留決標』,俟可決標時,再通知廠商決標及訂約;得標廠商仍應依招標文件中各項規定辦理。 決標保留期限為自本公司通知翌日起6個月內,並於保留廠商正式接獲本公司得標決標通知日(發函為基準日)之翌日起10日曆天內,至本公司辦理簽訂契約手續。 廠商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履約期限:20日曆天(交維計畫+河川公(私)地申請初稿完成)+110日曆天(探管作業) 1.第一階段:交維計畫、河川公(私)地許可..申請等初稿完成:20日曆天 2.第二階段:探挖作業:110日曆天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 2.利用「電子領標系統」辦理電子領標取得之憑據,應附於證件封內。 3.開標前半小時為停止收取標封時間,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逾時寄達者本處,不負任何責任。 4.廠商對於招標文件疑義及異議之提出受理單位: 設計規劃,第一課,蘇柔瑩小姐,電話:02-29282999#314,傳真:02-89237725 招標事宜,第四課,李品慧小姐,電話:02-29282999#478,傳真:02-29211342 地址:23447新北市永和區水源街52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北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15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2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品慧
聯絡電話
(02)29282999#478
機關代碼
3.13.52.21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北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234新北市永和區水源街52號
聯絡人
李品慧
聯絡電話
(02)29282999#478
傳真號碼
(02)29211342
電子郵件信箱
pinhui@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北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15 09:30
開標時間
109/09/15 10:00
開標地點
23447新北市永和區水源街52號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5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447新北市永和區水源街52號第四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0日曆天(交維計畫)+110日曆天(探管作業)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因本工程預算預算尚未經立法院完成法定程序,故本採購案開標(價格標)後,本公司得先暫予『保留決標』,俟可決標時,再通知廠商決標及訂約;得標廠商仍應依招標文件中各項規定辦理。 決標保留期限為自本公司通知翌日起6個月內,並於保留廠商正式接獲本公司得標決標通知日(發函為基準日)之翌日起10日曆天內,至本公司辦理簽訂契約手續。 廠商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履約期限:20日曆天(交維計畫+河川公(私)地申請初稿完成)+110日曆天(探管作業) 1.第一階段:交維計畫、河川公(私)地許可..申請等初稿完成:20日曆天 2.第二階段:探挖作業:110日曆天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 2.利用「電子領標系統」辦理電子領標取得之憑據,應附於證件封內。 3.開標前半小時為停止收取標封時間,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逾時寄達者本處,不負任何責任。 4.廠商對於招標文件疑義及異議之提出受理單位: 設計規劃,第一課,蘇柔瑩小姐,電話:02-29282999#314,傳真:02-89237725 招標事宜,第四課,李品慧小姐,電話:02-29282999#478,傳真:02-29211342 地址:23447新北市永和區水源街52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北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1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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