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L-106-27092401-01 已決標公告

區處辦公廳暨宿舍區環境清潔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萬港雄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8,736
原始預算
$ 233,705
底價金額
$ 231,000
決標折數
94.6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韻儒
聯絡電話 (03)4643131#791
機關代碼 3.13.52.2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水廠路150號
聯絡人 黃韻儒
聯絡電話 (03)4643131#791
傳真號碼 (03)4643678
電子郵件信箱 nancy0723@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06/20
原公告日 106/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22 09:00
開標時間 106/06/22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平鎮區水廠路150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送達本處總務室簽收或郵遞至中壢郵政8-63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7月1日開工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營業項目含有園藝服務業(A102080) 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之廠商,應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及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06年6月19日更正 1.原領投標期限延長至106年6月22日上午9時00分;其開標時間更正為106年6月22日上午10時00分。 2.原「03-1.估價單及單價分析表等(標單封)」及「06.勞務補充規範」檔案更正為「03-1.估價單及單價分析表等(標單封)(106年6月19日更正)」及「06.勞務補充規範(106年6月19日更正)」。 4.已領標之投標文件,得自行更正為上述時間及修正內容,或重新下載。
備註 一.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營業稅。 二.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招標單位發包中心電話:03-4643131轉790;傳真:03-4643678。 三.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 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本處政風室廉政電話:03-4643281廉政信箱:中壢郵政:269號信箱。 3.本處廉政傳真:03-4644498,廉政E-mail:Z2ia@mail.water.gov.tw。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亦按原定時間順延之。 五.本採購案依公告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後,隨即開啟合格廠商之標單,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六.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七.凡招標文件中標示之「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全銜者,應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均屬相同效力。 八.押標金或保證金票據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押標金或保證金若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或招標文件規定期限前匯入本處之合作金庫銀行中壢分行0160717025676帳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2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韻儒
聯絡電話
(03)4643131#791
機關代碼
3.13.52.2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水廠路150號
聯絡人
黃韻儒
聯絡電話
(03)4643131#791
傳真號碼
(03)4643678
電子郵件信箱
nancy0723@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06/20
原公告日
106/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22 09:00
開標時間
106/06/22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平鎮區水廠路150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送達本處總務室簽收或郵遞至中壢郵政8-63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7月1日開工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營業項目含有園藝服務業(A102080) 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之廠商,應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及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06年6月19日更正
1.原領投標期限延長至106年6月22日上午9時00分;其開標時間更正為106年6月22日上午10時00分。 2.原「03-1.估價單及單價分析表等(標單封)」及「06.勞務補充規範」檔案更正為「03-1.估價單及單價分析表等(標單封)(106年6月19日更正)」及「06.勞務補充規範(106年6月19日更正)」。 4.已領標之投標文件,得自行更正為上述時間及修正內容,或重新下載。
備註
一.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營業稅。 二.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招標單位發包中心電話:03-4643131轉790;傳真:03-4643678。 三.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 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本處政風室廉政電話:03-4643281廉政信箱:中壢郵政:269號信箱。 3.本處廉政傳真:03-4644498,廉政E-mail:Z2ia@mail.water.gov.tw。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亦按原定時間順延之。 五.本採購案依公告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後,隨即開啟合格廠商之標單,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六.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七.凡招標文件中標示之「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全銜者,應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均屬相同效力。 八.押標金或保證金票據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押標金或保證金若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或招標文件規定期限前匯入本處之合作金庫銀行中壢分行0160717025676帳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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