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24 桃園市 平鎮區 水廠路150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4643131#79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jasmine640621@mail.water.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WB-111-25053202-13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1年龜山所及林口所閥盒改善單價採購工程-開口契約(合併發包)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08&orgId=3.13.52.2&cno=WB-111-25053202-13&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8/25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8/25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水廠路150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萬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桃園市平鎮區水廠路150號(總務室收)或郵遞至中壢郵政8-63號信箱
其他:履約期限
自甲方發函通知開工翌日起730日曆天內全部完工(詳附加說明)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3.為原住民廠商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項目代碼E501011)(投標前請詳閱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一.合併發包補充說明: 1.本購案係由『111年龜山所閥盒改善單價採購工程-開口契約-預算金額: 2,655,450 元,續擴充金額: 1,858,815元』與『111年林口所改善單價採購工程-開口契約-預算金額: 2,153,550元,續擴充金額: 1,507,485元』等2件工程合併發包,決標後分別訂定工程契約執行。 2.合併發包採購金額為:8,175,300元(含稅),預算金額為:4,809,000元(含稅)。 3.決標後契約單價依決標金額與採購預算金額所佔比率分別調整個案單價,訂定工程契約金額。 4.履約期限:(1) 111年龜山所閥盒改善單價採購工程-開口契約-履約期限: 自甲方發函通知開工之翌日起730日曆天內全部完工;詳招標文件09-1工程預定進度表。(2) 111年林口所改善單價採購工程-開口契約-履約期限: 自甲方發函通知開工之翌日起730日曆天內全部完工;詳招標文件09-2工程預定進度表。 5.工程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計新台幣40萬元整。決標後依個案工程分別繳納:(1) 111年龜山所閥盒改善單價採購工程-開口契約部份為新台幣22萬元整;(2) 111年林口所閥盒改善單價採購工程-開口契約部份為新台幣18萬元整。 二.數量摘要:閥盒周邊施作早強混凝土(昇降或換新整平)510處。 三.附註說明: 1.工程設計聯絡人:漏水防治課(03)4643131#804 朱純瑩小姐。 2.本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營業稅。 3.[契約價金給付方式]:依實際施作數量結算。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該案招標文件(招標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 5.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6.廠商投標時請將領標作業「檢驗電子憑證」功能列印之書面明細證明文件置於證件封內供本公司檢驗。 四.[其他]: 1.押標金或保證金票據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押標金或保證金若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或招標文件規定期限前匯入本處之合作金庫銀行中壢分行0160717025676帳號。 2.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招標單位發包中心電話:03-4643131轉790;傳真:03-4643678。 3.檢舉受理單位: (1).本處政風室廉政電話:03-4643281廉政信箱:中壢郵政:269號信箱。 (2).本處廉政傳真:03-4644498,廉政E-mail:Z2ia@mail.water.gov.tw。 4.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亦按原定時間順延之。 5.本採購案依公告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後,經審查後開啟合格廠商之價格標封,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fetched_at
2022-08-12T10:04:35+08:00
電子郵件信箱
jasmine640621@mail.water.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08&orgId=3.13.52.2&cno=WB-111-25053202-13&seq=01&UpdSq=0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桃園市平鎮區水廠路150號(總務室收)或郵遞至中壢郵政8-63號信箱
履約期限
自甲方發函通知開工翌日起730日曆天內全部完工(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3.為原住民廠商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項目代碼E501011)(投標前請詳閱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之規定)
附加說明
一.合併發包補充說明: 1.本購案係由『111年龜山所閥盒改善單價採購工程-開口契約-預算金額: 2,655,450 元,續擴充金額: 1,858,815元』與『111年林口所改善單價採購工程-開口契約-預算金額: 2,153,550元,續擴充金額: 1,507,485元』等2件工程合併發包,決標後分別訂定工程契約執行。 2.合併發包採購金額為:8,175,300元(含稅),預算金額為:4,809,000元(含稅)。 3.決標後契約單價依決標金額與採購預算金額所佔比率分別調整個案單價,訂定工程契約金額。 4.履約期限:(1) 111年龜山所閥盒改善單價採購工程-開口契約-履約期限: 自甲方發函通知開工之翌日起730日曆天內全部完工;詳招標文件09-1工程預定進度表。(2) 111年林口所改善單價採購工程-開口契約-履約期限: 自甲方發函通知開工之翌日起730日曆天內全部完工;詳招標文件09-2工程預定進度表。 5.工程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計新台幣40萬元整。決標後依個案工程分別繳納:(1) 111年龜山所閥盒改善單價採購工程-開口契約部份為新台幣22萬元整;(2) 111年林口所閥盒改善單價採購工程-開口契約部份為新台幣18萬元整。 二.數量摘要:閥盒周邊施作早強混凝土(昇降或換新整平)510處。 三.附註說明: 1.工程設計聯絡人:漏水防治課(03)4643131#804 朱純瑩小姐。 2.本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營業稅。 3.[契約價金給付方式]:依實際施作數量結算。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該案招標文件(招標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 5.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6.廠商投標時請將領標作業「檢驗電子憑證」功能列印之書面明細證明文件置於證件封內供本公司檢驗。 四.[其他]: 1.押標金或保證金票據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押標金或保證金若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或招標文件規定期限前匯入本處之合作金庫銀行中壢分行0160717025676帳號。 2.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招標單位發包中心電話:03-4643131轉790;傳真:03-4643678。 3.檢舉受理單位: (1).本處政風室廉政電話:03-4643281廉政信箱:中壢郵政:269號信箱。 (2).本處廉政傳真:03-4644498,廉政E-mail:Z2ia@mail.water.gov.tw。 4.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亦按原定時間順延之。 5.本採購案依公告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後,經審查後開啟合格廠商之價格標封,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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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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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龜山所及林口所閥盒改善單價採購工程-開口契約(合併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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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62-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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