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HC12-1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12月份第二區管理處供水轄區內委外承攬抄表(大溪、龜山、中壢及楊梅區)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佑晟人力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12,425
原始預算
$ 1,480,500
底價金額
$ 1,455,825
決標折數
48.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韻儒
聯絡電話 (03)4643131#791
機關代碼 3.13.52.2
單位名稱 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水廠路150號
聯絡人 黃韻儒
聯絡電話 (03)4643131#791
傳真號碼 (03)4643678
電子郵件信箱 nancy0723@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如雙方同意時,可在期滿2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但續約以2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契約期滿時如機關在未辦妥招標前,得要求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繼續承包至另案標妥,至新標商接辦為止,但至多以4個月為限;或將其抄件分工作區交與其他抄表員。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05 09:00
開標時間 113/11/05 10: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水廠路150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每一標項新臺幣2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行契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送達本處總務室簽收或郵遞至中壢郵政8-63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2月22日起至114年12月21日止(12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大溪服務所HC1132D02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15000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724,500元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韻儒
聯絡電話
(03)4643131#791
機關代碼
3.13.52.2
單位名稱
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水廠路150號
聯絡人
黃韻儒
聯絡電話
(03)4643131#791
傳真號碼
(03)4643678
電子郵件信箱
nancy0723@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如雙方同意時,可在期滿2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但續約以2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契約期滿時如機關在未辦妥招標前,得要求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繼續承包至另案標妥,至新標商接辦為止,但至多以4個月為限;或將其抄件分工作區交與其他抄表員。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05 09:00
開標時間
113/11/05 10: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水廠路150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每一標項新臺幣2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行契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送達本處總務室簽收或郵遞至中壢郵政8-63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2月22日起至114年12月21日止(12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大溪服務所HC1132D02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15000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72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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