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R-112-1350-0007 已決標公告

牡丹廠沉澱池旁圍牆改善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壹勝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50,000
原始預算
$ 1,357,220
底價金額
$ 1,350,000
決標折數
85.1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1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家瑋
聯絡電話 (08)7333123#791
機關代碼 3.13.52.13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聯絡人 張家瑋
聯絡電話 (08)7333123#791
傳真號碼 (08)7329849
電子郵件信箱 chiawei123@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30 09:00
開標時間 112/05/30 10:0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8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專人送達至本處一樓電梯旁投標箱投遞;或郵遞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牡丹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45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E102011土木包工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履約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處牡丹給水廠08-8831469轉21楊金夏先生洽詢。 2.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6萬8仟元整;履約保證金為13萬6仟元整。(詳投標須知)
其他: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家瑋
聯絡電話
(08)7333123#791
機關代碼
3.13.52.13
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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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聯絡人
張家瑋
聯絡電話
(08)7333123#791
傳真號碼
(08)7329849
電子郵件信箱
chiawei123@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30 09:00
開標時間
112/05/30 10:0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8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專人送達至本處一樓電梯旁投標箱投遞;或郵遞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牡丹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45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E102011土木包工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履約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處牡丹給水廠08-8831469轉21楊金夏先生洽詢。 2.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6萬8仟元整;履約保證金為13萬6仟元整。(詳投標須知)
其他: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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