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13-115-1326-05 已決標公告

115年恆春所抽水機整修單價發包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睿勻機電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46,000
原始預算
$ 3,150,000
底價金額
$ 3,150,000
決標折數
84.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佳憲
聯絡電話 (08)7333123#790
機關代碼 3.13.52.13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聯絡人 蔡佳憲
聯絡電話 (08)7333123#790
傳真號碼 (08)7329849
電子郵件信箱 abcdkog12@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14 09:00
開標時間 115/05/14 10:0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本處採購供應課(原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加強得標廠商履約品質及確保本處權益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專人送達至本處一樓電梯旁投遞箱投遞或郵遞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365日曆天內全部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契約係由本公司總管理處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採購契約範本並參酌其他作業規定修正後函發各單位據以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下列其中一項即可: 1.機械安裝業(E604010) 2.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 3.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購案內容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處恆春營運所08-8892265#30洽詢葉峰勝先生。 2.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營業稅。 3.本招標案皆公開預算單價。 4.本處政風室:電話:08- 7333123*770-772,傳真:08-7326664,信箱:屏東郵政20-36號信箱,電子信箱:zdia@mail.water.gov.tw。 5.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為原則;廠商如有異議,應於簽約日起15日曆天内負責舉證,並在決標總價不變原則下,提出合理調整方案,經本機關查證同意後得調整之。契約單價調整詳投標須知第106條第1項規定。 6.本採購區域範圍為屏東縣枋山鄉、獅子鄉、車城鄉、牡丹鄉、滿洲鄉、恆春鎮等。 7.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未辦理延長續約1年者,如已達契約期滿日,然新承商尚未產生前,甲方得於其累計金額不逾原契約總價149%以內,以換文方式將案件交付乙方施工,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若經雙方合意換文延長續約1年者,如已達契約期滿日,然新承商尚未產生前,甲方得於其累計金額不逾原契約總價249%以內,以換文方式將案件交付乙方施工,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本案採購金額7,843,500元(含稅),本案擴充金額4,693,500元(含稅)。
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1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佳憲
聯絡電話
(08)7333123#790
機關代碼
3.13.52.13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聯絡人
蔡佳憲
聯絡電話
(08)7333123#790
傳真號碼
(08)7329849
電子郵件信箱
abcdkog12@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14 09:00
開標時間
115/05/14 10:0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本處採購供應課(原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加強得標廠商履約品質及確保本處權益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專人送達至本處一樓電梯旁投遞箱投遞或郵遞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365日曆天內全部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契約係由本公司總管理處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採購契約範本並參酌其他作業規定修正後函發各單位據以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下列其中一項即可: 1.機械安裝業(E604010) 2.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 3.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購案內容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處恆春營運所08-8892265#30洽詢葉峰勝先生。 2.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營業稅。 3.本招標案皆公開預算單價。 4.本處政風室:電話:08- 7333123*770-772,傳真:08-7326664,信箱:屏東郵政20-36號信箱,電子信箱:zdia@mail.water.gov.tw。 5.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為原則;廠商如有異議,應於簽約日起15日曆天内負責舉證,並在決標總價不變原則下,提出合理調整方案,經本機關查證同意後得調整之。契約單價調整詳投標須知第106條第1項規定。 6.本採購區域範圍為屏東縣枋山鄉、獅子鄉、車城鄉、牡丹鄉、滿洲鄉、恆春鎮等。 7.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未辦理延長續約1年者,如已達契約期滿日,然新承商尚未產生前,甲方得於其累計金額不逾原契約總價149%以內,以換文方式將案件交付乙方施工,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若經雙方合意換文延長續約1年者,如已達契約期滿日,然新承商尚未產生前,甲方得於其累計金額不逾原契約總價249%以內,以換文方式將案件交付乙方施工,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本案採購金額7,843,500元(含稅),本案擴充金額4,693,500元(含稅)。
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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