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ason310@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附加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屏東區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專人送達至本處一樓電梯旁投標箱投遞;或郵遞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無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檢附廠商履約能力承諾書
其他:附加說明
後續擴充說明:
1.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以契約價金之200%為限且不得超過查核金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以換文方式辦理。詳本公司「管線修漏工程施工補充說明」(擴充金額為6,134,798元) (含稅)
2.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以契約總價百分之二百為限且不得超過查核金額,並經雙方同意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續約。持續交付施工案件至結算金額(含營業稅)累計達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或至次期單價採購決標日止,以先到達者為準。(詳用戶用水設備新裝工程單價發包投標補充說明)<擴充金額為新臺幣7,607,430元>(含稅)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請注意:押標金請分別開立
(1)113年度恆春所管線設備維修工程:30萬元
(2)113年度恆春所用戶新裝單價工程(開口合約):38萬元
2、本案如有不明瞭之處,請電洽本公司屏東區管理處工務課08-7333123轉358 崔勝紘先生洽詢
其他: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