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chiawei123@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專人送達至本處一樓電梯旁投標箱投遞;或郵遞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營業項目:符合下列其中一項即可
(1)度量衡器批發業(營業項目代碼:F113060) 。
(2)甲等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代碼:E601010) 。
(3)精密儀器批發業(營業項目代碼:F113030) 。
(4)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603050) 。
詳投標須知第64點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為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31點)
本案於決標後將(水量計)與(安裝、試車)合約分開簽約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2.本案履約部分如有不明白要瞭解之處請電本處物料課08-7333123轉470黃翎桓先生連繫。
3.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5萬元整;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10萬元整(詳投標須知)
4.本案採分段開標,開標日期如下:資格標、規格標開標時間:112年07月11日上午10時00分。價格標開標時間:112年07月18日上午10時00分。
其他: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