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2M002-1 已決標公告

200mm延性鑄鐵管(K型第三種)27,000公尺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錦源鑄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210,500
原始預算
$ 47,107,267
底價金額
$ 47,000,000
決標折數
98.3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29 - 其他預鑄金屬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魯花
聯絡電話 (08)7333123#793
機關代碼 3.13.52.13
單位名稱 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聯絡人 王魯花
聯絡電話 (08)7333123#793
傳真號碼 (08)7329849
電子郵件信箱 Winniewang@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屆期且通知交貨總額達契約金額90%以上,則契約自動失效;如屆期但通知交貨總額未達契約金額90%,機關得視實際需要,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以書面通知廠商,延長履約期限半年至該批通知交貨總額超過契約金額90%止。若延長半年履約期限屆期,且通知交貨總額未達契約金額90%者亦自動失效,廠商不得要求延長契約或賠償損失。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27 09:00
開標時間 112/06/27 10:0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8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至自來水公司屏東區管理處1樓電梯旁標箱投遞;或郵遞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第一次交貨通知日起一年內為有效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鋼鐵、鋁、銅及鎂基本工業(營業項目代碼:CA01) 。 (2)金屬製品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A02) 。 (符合其中任一資格均可)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2.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 188萬元整;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376萬元整。(詳投標須知)。 3.本案如有不明白要瞭解之處請電屏東區處物料課08-7333123#470黃翎桓先 生連繫。 4.得標廠商須於決標日起五日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詳招標文件)。 5.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營業稅。 6.本採購案依公告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後,隨即開啟合格廠商之標單,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7.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本標案投標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8.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亦按原定時間順延之。 9.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契約單價調整詳投標須知第106點補充說明第1項規定。
其他: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法務部廉政署」下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魯花
聯絡電話
(08)7333123#793
機關代碼
3.13.52.13
單位名稱
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聯絡人
王魯花
聯絡電話
(08)7333123#793
傳真號碼
(08)7329849
電子郵件信箱
Winniewang@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屆期且通知交貨總額達契約金額90%以上,則契約自動失效;如屆期但通知交貨總額未達契約金額90%,機關得視實際需要,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以書面通知廠商,延長履約期限半年至該批通知交貨總額超過契約金額90%止。若延長半年履約期限屆期,且通知交貨總額未達契約金額90%者亦自動失效,廠商不得要求延長契約或賠償損失。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27 09:00
開標時間
112/06/27 10:0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8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至自來水公司屏東區管理處1樓電梯旁標箱投遞;或郵遞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第一次交貨通知日起一年內為有效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鋼鐵、鋁、銅及鎂基本工業(營業項目代碼:CA01) 。 (2)金屬製品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A02) 。 (符合其中任一資格均可)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2.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 188萬元整;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376萬元整。(詳投標須知)。 3.本案如有不明白要瞭解之處請電屏東區處物料課08-7333123#470黃翎桓先 生連繫。 4.得標廠商須於決標日起五日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詳招標文件)。 5.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營業稅。 6.本採購案依公告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後,隨即開啟合格廠商之標單,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7.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本標案投標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8.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亦按原定時間順延之。 9.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契約單價調整詳投標須知第106點補充說明第1項規定。
其他: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法務部廉政署」下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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