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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契約屆期且通知交貨數量達 80%(含)以上,則契約自動失效;如屆期通知交貨數量未達 80%,得延長履約期限半年至通知交貨數量達 80%止。 2、惟本契約之量或期限結束時,新契約若尚未成立,在供料不可中斷無法銜接新契約情形下,廠商須同意按本契約決標單價繼續交貨至新契約成立為止(以換文方式辦理),惟不得超出本契約預算總量之百分之二十(擴充金額為新台幣157萬8,831元整)。(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發包中心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至自來水公司屏東區管理處1樓電梯旁標箱投遞;或郵遞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履約期限
自第一次通知交貨日起一年內為通知製造交貨有效期限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化學材料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801) 。
(2)化學原料批發業(營業項目代碼:F107200) 。
(3)化學原料零售業(營業項目代碼:F207200)。
(4)國際貿易業(營業項目代碼:F401010)。
(5)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ZZ9999)任一均可投標。
附加說明
1.(因系統字數限制)標案名稱:次氯酸鈉(有效氯10%以上、溴酸鹽40ppm以下)本島1,400,000公斤、離島3,500公斤。
2.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3.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39萬4仟元整;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
63萬1仟元整。(詳投標須知)。
4.本案如有不明白要瞭解之處請電屏東區處物料課08-7333123#473黃翎桓先
生連繫。
5.得標廠商須於決標日起五日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詳招標文件)。
6.本採購案依公告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後,隨即開啟合格廠商之標單,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7.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本標案投標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契約單價調整詳投標須知第106點補充說明第1項規定。
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法務部廉政署」下載)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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