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ellyweng77@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履約期限未屆,契約金額上限用罄時,得經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增購至原契約期限,增加之金額,不可超過原契約上限金額35%。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24214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32號(4F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免影響供水,基於公共利益,本案收取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14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32號(5F政風室)
履約期限
預定於114年1月1日開工(若決標日為1月1日以後,以決標日次日為開工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與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再利用廠商(詳本須知一0八、廠商資格及契約補充規範)。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一0八、廠商資格及契約補充規範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 因空白標單之數量誤植為:3,240噸 應為:5,795 噸 故 更正檔案: 3.(空白標單)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及預定進度表.xlsx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