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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32號5樓(政風室)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開工之日起 100 工作天內全部完工
附加說明
【新北市政府規定自107年1月起,凡向新北市轄內路權機關申請道路挖掘許可時,管線機構監工人員及施工廠商現場人員均需取得「新北市管線機構監工人員暨施工廠商現場人員教育訓練結訓證書」方得辦理申請事宜(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06年8月17日新北工養字第1063648074號函)】
一、工程概要:
(1)新設∮100mmDIP(含另件)-60M、∮200mmDIP(含另件)-162M、∮300mmDIP(含另件)-3348M。
(2)原有用戶改接∮20m/m -82戶、∮25m/m -15戶、∮40m/m -28戶、∮50m/m -6戶。
二、『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查訪」,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三、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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