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AB003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新莊所委外用水量抄錄業務(第11區)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安心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9,836
原始預算
$ 563,766
底價金額
$ 553,000
決標折數
70.4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2)29968961#793
機關代碼 3.13.52.12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32號
聯絡人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2)29968961#793
傳真號碼 (02)29939223
電子郵件信箱 lmf077@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2個月前如雙方同意可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續約以2次為限;配合輪抄者以3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二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續約期間其核發承攬酬金已達投標決標金額3年擴充總金額者,即予終止契約,該抄表區重新招標。契約期滿時如機關未辦妥招標,得要求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繼續承包至另案標妥,由新標商接辦為止,但至多以4個月為限;或將其抄件分工作區交予其他抄表員。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7/16
原公告日 108/07/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7/19 09:30
開標時間 108/07/19 10:0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32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32號(5F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08年8月21日至109年8月2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其他工商業(營業代碼IZ99990)或人力派遣業(營業代碼IZ12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因該案招標文件有誤,故已更正後並重新上傳。 本案原截止收件日為108年7月18日上午9時30分,更正延長至108年7月19日上午9時30分。 原開標時間為108年7月18日上午10時0分,更正延長至108年7月19日上午10時0分。 並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上網下載。 數量摘要:預估抄錄數96,000件。 一、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二、『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查訪」,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三、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9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2)29968961#793
機關代碼
3.13.52.12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32號
聯絡人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2)29968961#793
傳真號碼
(02)29939223
電子郵件信箱
lmf077@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2個月前如雙方同意可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續約以2次為限;配合輪抄者以3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二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續約期間其核發承攬酬金已達投標決標金額3年擴充總金額者,即予終止契約,該抄表區重新招標。契約期滿時如機關未辦妥招標,得要求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繼續承包至另案標妥,由新標商接辦為止,但至多以4個月為限;或將其抄件分工作區交予其他抄表員。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7/16
原公告日
108/07/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7/19 09:30
開標時間
108/07/19 10:0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32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32號(5F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08年8月21日至109年8月2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其他工商業(營業代碼IZ99990)或人力派遣業(營業代碼IZ12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因該案招標文件有誤,故已更正後並重新上傳。 本案原截止收件日為108年7月18日上午9時30分,更正延長至108年7月19日上午9時30分。 原開標時間為108年7月18日上午10時0分,更正延長至108年7月19日上午10時0分。 並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上網下載。 數量摘要:預估抄錄數96,000件。 一、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二、『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查訪」,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三、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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