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電子郵件信箱
pojui@mail.water.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惟本契約之量或期限結束時,新契約若尚未成立,在供料不可中斷無法銜接新契約情形下,廠商須同意按本契約決標單價繼續交貨至新契約成立為止,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惟不得超出本契約總量之百分之二十。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32號(BF地下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2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32號(5F政風室)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一年內為通知製造交貨有效期限 。
廠商資格摘要
1.『該項氫氧化鈉製造廠商或政府核定販賣許可證之銷售商業』,並具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書。
2.投標時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影本。
3.其餘詳招標文件規定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本購案投標廠商請逕至『政府採購投領標系統』繳費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 。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参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查訪」,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本購案投標廠商請逕至『政府採購投領標系統』繳費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 。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参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查訪」,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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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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