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C-115-1103-0002 招標中 (剩 1 天)

北斗-115-116年度分區計量管網維護作業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公告日:115/06/12 截止日:115/06/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9,975,000

押標金
$ 49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2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彥男
聯絡電話 (04)7245031#790
機關代碼 3.13.52.11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採購供應課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聯絡人 林彥男
聯絡電話 (04)7245031#790
傳真號碼 (04)7271433
電子郵件信箱 yannan@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8261 - 降低漏水率計畫(114至121年)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5 09:30
開標時間 115/06/25 10: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二段1號(採購供應課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9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督促投標廠商於得標後履行契約,防範投標廠商圍標或妨礙標售程序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依契約規定履約,於簽約時或簽約後為履約契約擔保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二段1號(採購供應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a. 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b. 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c. 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須為有效期限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配合行政院訂定「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請利用ODF文件應用工具開啟相關文件,以免造成格式有誤 》本標案「職業安全衛生費」採固定單價編列。 》本標案履約保證金金額採一定金額:新臺幣980,000元整。 》工程地點:本公司指定地點 》工程概要:1、指定分割小區1區。2、漏水調查2區。3、其他小區維護作業。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抬頭請寫明(全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一、本處政風室:電話:(04)7242054,傳真:(04)7268928,電子信箱:Zbia@mail.water.gov.tw。 二、本公司政風處:電話:04- 22221112,傳真:04-22233905,信箱:台中郵政26-28 號信箱,電子信箱:hqiai1@mail.water.gov.tw 三、本採購案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四、截標日、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舉行,不另通知。 五、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六、投標廠商或申請補助對象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地址:彰化市公園路二段一號。電話(04) 7242054,傳真(04) 727143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5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彥男
聯絡電話
(04)7245031#790
機關代碼
3.13.52.11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採購供應課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聯絡人
林彥男
聯絡電話
(04)7245031#790
傳真號碼
(04)7271433
電子郵件信箱
yannan@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8261 - 降低漏水率計畫(114至121年)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5 09:30
開標時間
115/06/25 10: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二段1號(採購供應課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9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督促投標廠商於得標後履行契約,防範投標廠商圍標或妨礙標售程序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依契約規定履約,於簽約時或簽約後為履約契約擔保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二段1號(採購供應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a. 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b. 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c. 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須為有效期限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配合行政院訂定「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請利用ODF文件應用工具開啟相關文件,以免造成格式有誤 》本標案「職業安全衛生費」採固定單價編列。 》本標案履約保證金金額採一定金額:新臺幣980,000元整。 》工程地點:本公司指定地點 》工程概要:1、指定分割小區1區。2、漏水調查2區。3、其他小區維護作業。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抬頭請寫明(全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一、本處政風室:電話:(04)7242054,傳真:(04)7268928,電子信箱:Zbia@mail.water.gov.tw。 二、本公司政風處:電話:04- 22221112,傳真:04-22233905,信箱:台中郵政26-28 號信箱,電子信箱:hqiai1@mail.water.gov.tw 三、本採購案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四、截標日、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舉行,不另通知。 五、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六、投標廠商或申請補助對象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地址:彰化市公園路二段一號。電話(04) 7242054,傳真(04) 727143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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