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採購供應課
電子郵件信箱
yannan@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如雙方同意時,可在期滿前二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但續約以二次為限;配合輪抄者以三次為限。經雙方同意完成續約時,即可利用擴充金額給付抄表酬金。契約期滿時如機關在未辦妥招標前,得要求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繼續承包至另案標妥,由新標商接辦為止,但至多以4個月為限。(其餘詳本公司抄表工作承攬規範及作業程序 壹、抄表承攬規範、第三條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督促投標廠商於得標後履行契約,防範投標廠商圍標或妨礙標售程序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依契約規定履約,於簽約時或簽約後為履約契約擔保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1.自然人:自然人應具有本國國籍,年滿二十歲(男性需役畢或免役),國中以上程度,並應提供以下資料。a.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本國國籍)b.畢業證書影本(國中以上程度)
C.男性自然人須提供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女性自然人免提供)。2.政府核准登記合格廠商,並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標案保險費採固定單價編列,其金額詳如招標前採購金額認定表。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50元。
文件重量:500公克。
其它說明:
一、郵購或親自領圖說均可。(本公司不借圖)。
二、郵購函請寄:彰化市公園路二段一號,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總務室,信封上應註明標的名稱。
三、郵購圖說應以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郵寄現金者,不予受理。
四、郵購圖說應自行估計郵遞時間,申購函內應附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及貼足限時掛號郵資 大信封(信封上請填寫郵遞區號,以利加速投遞),否則延誤投標時效,本公司概不負責。
五、親自購領圖說者,應在上班時間內至本處總務室購領。
》本標案履約保證金金額採一定金額:新臺幣35,000元整。
》勞務地點:本公司指定地點
》勞務概要:溪湖營運所04抄表區,主要為溪湖營運所轄區,平均每月7,600戶。※件數係最高值,仍需依實際抄表件數結算金額。 ※平均件數係包含每月抄表及隔月抄表。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抬頭請寫明(全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一、本處政風室:電話:(04)7242054,傳真:(04)7268928,電子信箱:Zbia@mail.water.gov.tw。
二、本公司政風處:電話:04- 22221112,傳真:04-22233905,信箱:台中郵政26-28 號信箱,電子信箱:hqiai1@mail.water.gov.tw
三、本採購案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四、截標日、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舉行,不另通知。
五、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六、投標廠商或申請補助對象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地址:彰化市公園路二段一號。電話(04) 7242054,傳真(04) 727143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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