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採購供應課
電子郵件信箱
yannan@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附加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採購供應課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依契約規定履約,於簽約時或簽約後為履約契約擔保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督促投標廠商於得標後履行契約,防範投標廠商圍標或妨礙標售程序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採購供應課)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翌日起5日內開工,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或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或D101011發電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營業項目為甲級電氣承裝業須附「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電器承裝業登記證」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須為有效期限內)
附加說明
》後續擴充:(一)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經雙方同意得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續約,免辦理議價會議。履約保證金之有效期限一併延長之。(二)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若後續擴充部份經費經立法院刪減或未獲通過,或有其他特殊情事時,機關得保留執行與否之最後權限,即機關保有決定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三) 可在期滿2個月前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但續約以2次為限,如任何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前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四)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七款後續擴充條款辦理,擴充金額以原契約總價之續約以2次為上限,故採購金額為635萬268元,達擴充金額後即應停止,不得再辦理;或次期單價採購已決標,也應即停止,不得再辦理。
》配合行政院訂定「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請利用ODF文件應用工具開啟相關文件,以免造成格式有誤
》本標案「職業安全衛生費」採固定單價編列。
》本標案履約保證金金額採一定金額:新臺幣210,000元整。
》勞務地點:本公司指定地點
》勞務概要:1.緊急發電機租用 。 2.本處45座發電機保養檢查及耗材更換。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抬頭請寫明(全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一、本處政風室:電話:(04)7242054,傳真:(04)7268928,電子信箱:Zbia@mail.water.gov.tw。
二、本公司政風處:電話:04- 22221112,傳真:04-22233905,信箱:台中郵政26-28 號信箱,電子信箱:hqiai1@mail.water.gov.tw
三、本採購案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四、截標日、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舉行,不另通知。
五、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六、投標廠商或申請補助對象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地址:彰化市公園路二段一號。電話(04) 7242054,傳真(04) 727143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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