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4-1101-27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第十一區管理處抽水機單價維護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倍力揚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50,000
原始預算
$ 4,632,600
底價金額
$ 4,606,000
決標折數
94.4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侑恩
聯絡電話 (04)7245031#792
機關代碼 3.13.52.11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聯絡人 吳侑恩
聯絡電話 (04)7245031#792
傳真號碼 (04)7271433
電子郵件信箱 kathy06198@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a. 本契約屆期前交予乙方之各施工單元結算金額(含營業稅)累計達契約總價80%時,機關得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以契約價金之50%為限,依原契約條件續約1次,以換文方式辦理。 b. 已達原契約屆滿前1個月內,但新契約尚未發包完成時,得辦理擴充採購,期限至新契約決標日止,且擴充金額以契約價金之50%為限,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以換文方式辦理,並保留原契約末期履約保證金至全案終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6 09:30
開標時間 114/12/16 10: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督促得標廠商履約外,兼有防範投標廠商圍標或妨礙標售程序之作用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規履約及作為履約契約的擔保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全部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機械安裝業(E604010)或機械批發業(F113010)或機械設備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B01010)或其他機械製造業(CB01990)或電動抽水機維修或製造廠商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其他安全設施及作業費按原預算單價計價,不予調整。 》地點:第十一區管理處轄區。 》概要:本處轄區內各深井、淨水場及加壓站等所使用之電動抽水機等吊安裝及維護作業。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抬頭請寫明(全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一、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4)7242054,傳真電話:(04)7268928,電子信箱:Zbia@mail.water.gov.tw。 二、本公司政風處:電話:04- 22221112,傳真:04-22233905,信箱:台中郵政26-28 號信箱,電子信箱:hqiai1@mail.water.gov.tw 三、本採購案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四、截標日、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舉行,不另通知。 五、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六、投標廠商或申請補助對象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地址:彰化市公園路二段一號。電話(04) 7242054,傳真(04) 72714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侑恩
聯絡電話
(04)7245031#792
機關代碼
3.13.52.11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聯絡人
吳侑恩
聯絡電話
(04)7245031#792
傳真號碼
(04)7271433
電子郵件信箱
kathy06198@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a. 本契約屆期前交予乙方之各施工單元結算金額(含營業稅)累計達契約總價80%時,機關得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以契約價金之50%為限,依原契約條件續約1次,以換文方式辦理。 b. 已達原契約屆滿前1個月內,但新契約尚未發包完成時,得辦理擴充採購,期限至新契約決標日止,且擴充金額以契約價金之50%為限,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以換文方式辦理,並保留原契約末期履約保證金至全案終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6 09:30
開標時間
114/12/16 10: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督促得標廠商履約外,兼有防範投標廠商圍標或妨礙標售程序之作用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規履約及作為履約契約的擔保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全部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機械安裝業(E604010)或機械批發業(F113010)或機械設備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B01010)或其他機械製造業(CB01990)或電動抽水機維修或製造廠商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其他安全設施及作業費按原預算單價計價,不予調整。 》地點:第十一區管理處轄區。 》概要:本處轄區內各深井、淨水場及加壓站等所使用之電動抽水機等吊安裝及維護作業。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抬頭請寫明(全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一、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4)7242054,傳真電話:(04)7268928,電子信箱:Zbia@mail.water.gov.tw。 二、本公司政風處:電話:04- 22221112,傳真:04-22233905,信箱:台中郵政26-28 號信箱,電子信箱:hqiai1@mail.water.gov.tw 三、本採購案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四、截標日、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舉行,不另通知。 五、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六、投標廠商或申請補助對象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地址:彰化市公園路二段一號。電話(04) 7242054,傳真(04) 72714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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