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2-1101-10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屆(逾)齡水量計換裝作業(第二批)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一甲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60,000
原始預算
$ 1,964,924
底價金額
$ 9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彥男
聯絡電話 (04)7245031#790
機關代碼 3.13.52.11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聯絡人 林彥男
聯絡電話 (04)7245031#790
傳真號碼 (04)7271433
電子郵件信箱 yannan@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當原契約已屆滿,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 條第1 項第7 款後續擴充條款辦理。 (一)契約期滿得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但續約以二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1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二)後續擴充預估數量及金額詳如附件採購金額認定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05 09:30
開標時間 112/01/05 10: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督促投標廠商於得標後履行契約,防範投標廠商圍標或妨礙標售程序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依契約規定履約,於簽約時或簽約後為履約契約擔保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營業項目代碼登記E501011合格之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須檢附: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承辦工程手冊、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等影印本)。 (二)自然人應具有本國國籍,年滿二十歲,並領有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者,或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經技能檢定合格取得自來水管配管丙級以上技術士證者(須檢附:身分證影本、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或自來水管配管丙級以上證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購案第1標項(花壇營運所)及第4標項(彰化服務所),已決標,請勿投標。 》本標案履約保證金金額採契約之一定比率為8%。 》勞務地點:彰化縣轄區 》勞務概要:第一標項:花壇營運所,112~114年預估汰換量:4,300只、2,700只、700只。 第二標項:二林營運所,112~114年預估汰換量:6,300只、5,600只、1,900只。 第三標項:鹿港營運所,112~114年預估汰換量:6,000只、6,400只、1,900只。 第四標項:彰化服務所,112~114年預估汰換量:21,900只、21,500只、4,400只。 本契約數量採112年度汰換量計,並依實作數量結算。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抬頭請寫明(全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一、本處政風室檢舉信箱:彰化郵政23之636號,檢舉電話:(04)7242054,傳真電話:(04)7268928,電子信箱:Zbia@mail.water.gov.tw。 二、本公司政風處:電話:04- 22221112,傳真:04-22233905,信箱:台中郵政26-28 號信箱,電子信箱:hqiai1@mail.water.gov.tw 三、本採購案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四、截標日、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舉行,不另通知。 五、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六、投標廠商或申請補助對象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地址:彰化市公園路二段一號。電話(04) 7242054,傳真(04) 72714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鹿港營運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6000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993,44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彥男
聯絡電話
(04)7245031#790
機關代碼
3.13.52.11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聯絡人
林彥男
聯絡電話
(04)7245031#790
傳真號碼
(04)7271433
電子郵件信箱
yannan@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當原契約已屆滿,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 條第1 項第7 款後續擴充條款辦理。 (一)契約期滿得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但續約以二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1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二)後續擴充預估數量及金額詳如附件採購金額認定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05 09:30
開標時間
112/01/05 10: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督促投標廠商於得標後履行契約,防範投標廠商圍標或妨礙標售程序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依契約規定履約,於簽約時或簽約後為履約契約擔保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營業項目代碼登記E501011合格之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須檢附: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承辦工程手冊、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等影印本)。 (二)自然人應具有本國國籍,年滿二十歲,並領有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者,或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經技能檢定合格取得自來水管配管丙級以上技術士證者(須檢附:身分證影本、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或自來水管配管丙級以上證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購案第1標項(花壇營運所)及第4標項(彰化服務所),已決標,請勿投標。 》本標案履約保證金金額採契約之一定比率為8%。 》勞務地點:彰化縣轄區 》勞務概要:第一標項:花壇營運所,112~114年預估汰換量:4,300只、2,700只、700只。 第二標項:二林營運所,112~114年預估汰換量:6,300只、5,600只、1,900只。 第三標項:鹿港營運所,112~114年預估汰換量:6,000只、6,400只、1,900只。 第四標項:彰化服務所,112~114年預估汰換量:21,900只、21,500只、4,400只。 本契約數量採112年度汰換量計,並依實作數量結算。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抬頭請寫明(全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一、本處政風室檢舉信箱:彰化郵政23之636號,檢舉電話:(04)7242054,傳真電話:(04)7268928,電子信箱:Zbia@mail.water.gov.tw。 二、本公司政風處:電話:04- 22221112,傳真:04-22233905,信箱:台中郵政26-28 號信箱,電子信箱:hqiai1@mail.water.gov.tw 三、本採購案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四、截標日、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舉行,不另通知。 五、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六、投標廠商或申請補助對象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地址:彰化市公園路二段一號。電話(04) 7242054,傳真(04) 72714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鹿港營運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6000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993,44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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