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1101-31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抄表工作委外承攬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402,841
原始預算
$ 501,050
底價金額
$ 3,585,380
決標折數
11.2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彥男
聯絡電話 (04)7245031#790
機關代碼 3.13.52.11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聯絡人 林彥男
聯絡電話 (04)7245031#790
傳真號碼 (04)7271433
電子郵件信箱 yannan@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如雙方同意時,可在期滿前二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但續約以二次為限;配合輪抄者以三次為限。(詳本公司抄表工作承攬規範第十四條)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16 09:30
開標時間 110/09/16 10: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10年12月21日至111年12月2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自然人應具有本國國籍,年滿二十歲(男性需役畢或免役),國中以上程度。a.畢業證書影本(國中以上程度)b.身分證影本(本國國籍)c.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男性自然人) 2.政府核准登記合格廠商,並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標案保險費採固定單價編列,其金額詳如招標前採購金額認定表。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150元。 文件重量:500公克。 其它說明: 一、郵購或親自領圖說均可。(本公司不借圖)。 二、郵購函請寄:彰化市公園路二段一號,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總務室,信封上應註明標的名稱。 (電話:04-7245031~621)。 三、郵購圖說應以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郵寄現金者,不予受理。 四、郵購圖說應自行估計郵遞時間,申購函內應附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及貼足限時掛號郵資 大信封(信封上請填寫郵遞區號,以利加速投遞),否則延誤投標時效,本公司概不負責。 五、親自購領圖說者,應在上班時間內至本處總務室購領。 》數量概要:111年度抄表工作委外承攬,各標項數量摘要如下:1. 彰化服務所04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彰化市等一帶)平均每月7,508件。2. 彰化服務所06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彰化市等一帶)平均每月7,900件。3. 彰化服務所07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和美、線西等一帶)平均每月8,500件。4. 北斗營運所乙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永靖鄉永坡路等一帶)平均每月7,000件。5. 北斗營運所丙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埔心鄉員鹿路等一帶)平均每月7,000件。6. 員林營運所02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員林市等一帶)平均每月7,900件。7. 溪湖營運所02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溪湖、埔鹽等一帶)平均每月7,500件。8. 溪湖營運所03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秀水、福興等一帶)平均每月7,500件。件數係最高值,仍需依實際抄表件數結算金額。 》履約期限:民國110年12月21日至111年12月20日 》本標案履約保證金金額採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8%。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抬頭請寫明(全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一、本處政風室檢舉信箱:彰化郵政23之636號,檢舉電話:(04)7242054,傳真電話:(04)7268928,電子信箱:Zbia@mail.water.gov.tw。 二、本公司政風處:電話:04- 22221112,傳真:04-22233905,信箱:台中郵政26-28 號信箱,電子信箱:hqiai1@mail.water.gov.tw 三、本採購案依公告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後,隨即開啟合格廠商之標單(有規格標者時間另訂),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四、截標日、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舉行,不另通知。 五、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六、投標廠商或申請補助對象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地址:彰化市公園路二段一號。電話(04) 7242054,傳真(04) 727143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彰化服務所04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
預估數量 102000
單位
預算金額_2 501,05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彰化服務所06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
預估數量_2 94800
預算金額_3 526,9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彰化服務所07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
預算金額_4 617,500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北斗營運所乙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
預估數量_3 84000
預算金額_5 509,500元
品項編號_5 5
品項名稱_5 北斗營運所丙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
品項編號_6 6
品項名稱_6 員林營運所02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
品項編號_7 7
品項名稱_7 溪湖營運所02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
預估數量_4 90000
預算金額_6 545,500元
品項編號_8 8
品項名稱_8 溪湖營運所03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
截標時間 110/09/16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彥男
聯絡電話
(04)7245031#790
機關代碼
3.13.52.11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聯絡人
林彥男
聯絡電話
(04)7245031#790
傳真號碼
(04)7271433
電子郵件信箱
yannan@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如雙方同意時,可在期滿前二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但續約以二次為限;配合輪抄者以三次為限。(詳本公司抄表工作承攬規範第十四條)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16 09:30
開標時間
110/09/16 10: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10年12月21日至111年12月2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自然人應具有本國國籍,年滿二十歲(男性需役畢或免役),國中以上程度。a.畢業證書影本(國中以上程度)b.身分證影本(本國國籍)c.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男性自然人) 2.政府核准登記合格廠商,並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標案保險費採固定單價編列,其金額詳如招標前採購金額認定表。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150元。 文件重量:500公克。 其它說明: 一、郵購或親自領圖說均可。(本公司不借圖)。 二、郵購函請寄:彰化市公園路二段一號,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總務室,信封上應註明標的名稱。 (電話:04-7245031~621)。 三、郵購圖說應以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郵寄現金者,不予受理。 四、郵購圖說應自行估計郵遞時間,申購函內應附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及貼足限時掛號郵資 大信封(信封上請填寫郵遞區號,以利加速投遞),否則延誤投標時效,本公司概不負責。 五、親自購領圖說者,應在上班時間內至本處總務室購領。 》數量概要:111年度抄表工作委外承攬,各標項數量摘要如下:1. 彰化服務所04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彰化市等一帶)平均每月7,508件。2. 彰化服務所06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彰化市等一帶)平均每月7,900件。3. 彰化服務所07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和美、線西等一帶)平均每月8,500件。4. 北斗營運所乙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永靖鄉永坡路等一帶)平均每月7,000件。5. 北斗營運所丙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埔心鄉員鹿路等一帶)平均每月7,000件。6. 員林營運所02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員林市等一帶)平均每月7,900件。7. 溪湖營運所02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溪湖、埔鹽等一帶)平均每月7,500件。8. 溪湖營運所03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主要秀水、福興等一帶)平均每月7,500件。件數係最高值,仍需依實際抄表件數結算金額。 》履約期限:民國110年12月21日至111年12月20日 》本標案履約保證金金額採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8%。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抬頭請寫明(全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一、本處政風室檢舉信箱:彰化郵政23之636號,檢舉電話:(04)7242054,傳真電話:(04)7268928,電子信箱:Zbia@mail.water.gov.tw。 二、本公司政風處:電話:04- 22221112,傳真:04-22233905,信箱:台中郵政26-28 號信箱,電子信箱:hqiai1@mail.water.gov.tw 三、本採購案依公告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後,隨即開啟合格廠商之標單(有規格標者時間另訂),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四、截標日、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舉行,不另通知。 五、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六、投標廠商或申請補助對象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地址:彰化市公園路二段一號。電話(04) 7242054,傳真(04) 727143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彰化服務所04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
預估數量
102000
單位
預算金額_2
501,05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彰化服務所06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
預估數量_2
94800
預算金額_3
526,9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彰化服務所07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
預算金額_4
617,500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北斗營運所乙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
預估數量_3
84000
預算金額_5
509,500元
品項編號_5
5
品項名稱_5
北斗營運所丙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
品項編號_6
6
品項名稱_6
員林營運所02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
品項編號_7
7
品項名稱_7
溪湖營運所02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
預估數量_4
90000
預算金額_6
545,500元
品項編號_8
8
品項名稱_8
溪湖營運所03區抄表工作委外承攬
截標時間
110/09/1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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