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annan@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當原契約已屆滿,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 條第1 項第7 款後續擴充條款辦理。機關因作業需要,廠商同意依本契約單價,在契約數量10%範圍內,按實際數量增加承攬數量。契約期滿得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但續約以二次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廠商資格摘要
1.E501011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
2.自然人:應具有本國國籍,年滿二十歲(男生須役畢或免役),並領有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者(須檢附:身份證影本、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男生應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目前108年度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倘該預算因立法程序遭刪除或刪減,其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完成立法程序後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本標案「職業安全衛生費」採固定單價編列,其金額為新臺幣30,202元整。
》勞務地點:彰化服務所轄區。
》勞務概要:汰換數約15,916只。
》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現場領標方式
文件費:150元。
文件重量:500公克。
其它說明:
一、郵購或親自領圖說均可。(本公司不借圖)。
二、郵購函請寄:彰化市公園路二段一號,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總務室,信封上應註明標的名稱。 (電話:04-7245031~621)。
三、郵購圖說應以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郵寄現金者,不予受理。
四、郵購圖說應自行估計郵遞時間,申購函內應附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及貼足限時掛號郵資 大信封(信封上請填寫郵遞區號,以利加速投遞),否則延誤投標時效,本公司概不負責。
五、親自購領圖說者,應在上班時間內至本處總務室購領。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抬頭請寫明(全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一、本處政風室檢舉信箱:彰化郵政23之636號,檢舉電話:(04)7242054,傳真電話:(04)7268928,電子信箱:Zbia@mail.water.gov.tw。
二、本公司政風處:電話:04- 22221112,傳真:04-22233905,信箱:台中郵政26-28 號信箱,電子信箱:hqiai1@mail.water.gov.tw
三、本採購案依公告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後,隨即開啟合格廠商之標單(有規格標者時間另訂),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惟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四、截標日、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舉行,不另通知。
五、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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