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mm@mail.water.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級以上自來水管承裝業(須檢附: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承辦工程手冊、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等影印本)
2、自然人應具有本國國籍,年滿二十歲,並領有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者。(須檢附:身份證影本、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男生應加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抬頭請寫明(全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文件費:100元。
文件重量:500公克。
其它說明:
一、郵購或親自領圖說均可。(本公司不借圖)。
二、郵購函請寄:彰化市公園路二段一號,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總務室,信封上應註明標的名稱。 (電話:04-7245031~621)。
三、郵購圖說應以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郵寄現金者,不予受理。
四、郵購圖說應自行估計郵遞時間,申購函內應附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及貼足限時掛號郵資 大信封(信封上請填寫郵遞區號,以利加速投遞),否則延誤投標時效,本公司概不負責。
五、親自購領圖說者,應在上班時間內至本處總務室購領。
六、本處政風室檢舉信箱:彰化郵政23之636號,檢舉電話:(04)7242054,傳真電話:(04)7268928 ,電子信箱:Zbia@mail.water.gov.tw。
七、本購案投標廠商亦可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唯未經本機關同意者,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八、截標日、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舉行,不另通知。
※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地址:彰化市公園路2段1號 電話:7245031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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