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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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500 彰化縣 彰化市 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電子郵件信箱
0000031@mail.water.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期滿,如雙方無異議時,可在期滿二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但續約以三次為限。
2.契約期滿時如本處在未辦妥招標前,得要求得標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繼續承包至另案標妥,由新標商接辦為止,但至多以四個月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2段1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自105年07月21日起至106年07月20日止(詳承攬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自然人或相關人力管理或派遣業或抄表相關業務項目等廠商。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抬頭請寫明(全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文件費:100元。
文件重量:500公克。
其它說明:
一、郵購或親自領圖說均可。(本公司不借圖)。
二、郵購函請寄:彰化市公園路二段一號,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總務室,信封上應註明標的名稱。 (電話:04-7245031~625)。
三、郵購圖說應以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郵寄現金者,不予受理。
四、郵購圖說應自行估計郵遞時間,申購函內應附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及貼足限時掛號郵資 大信封(信封上請填寫郵遞區號,以利加速投遞),否則延誤投標時效,本公司概不負責。
五、親自購領圖說者,應在上班時間內至本處總務室購領。
六、本處政風室檢舉信箱:彰化郵政23之636號,檢舉電話:(04)7242054,傳真電話:(04)7268928 ,電子信箱:Zbia@mail.water.gov.tw。
七、本購案投標廠商亦可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唯未經本機關同意者,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八、截標日、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舉行,不另通知。
※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