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vicky2002813@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契約期滿前如雙方同意時,可在期滿2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但續約以2次為限;配合輪抄者以3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
2. 續約期間,其核發承攬酬金已達投標決標金額2年擴充總金額者,即予終止契約,該抄表區需重新辦理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臨海路1段48號本處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及降低違約風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臨海路1段48號本處總務室
履約期限
契約有效期間自本公司115年通知開工起一年內(契約截止日期以實際本公司核定116年度抄表收費日預定表為準,共計12個抄表收費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然⼈:
凡中華⺠國國⺠年滿20歲以上有完全⾏為能⼒⼈者,男女不拘、⼼健康無不良嗜好者。
1、國⺠⾝分證正反⾯。
2、男性須役畢或免役(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
3、其他證明文件:綜合所得稅證明(納稅⼈義務⼈違章⽋稅查復表)
(⼆)其他服務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政服務入⼝網」商⼯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政服務入⼝網」商⼯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b.其他證明文件:綜合所得稅證明(納稅⼈義務⼈違章⽋稅查復表)
附加說明
a.本招標預算為未稅⾦額,以未稅⾦額作為比價。
b.如徵營業稅供應商則以加計營業稅價格辦理決標後⾦額。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領取⽅式採電⼦領標 (依電⼦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辦理)
⼆、電⼦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下載該案招標文件 唯未經
三、概要:抄表承攬規範
四、詳情請閱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標單文件如有誤繕仍以上網公告資料為準】
五、履約期限:契約有效期間⾃本公司115年通知開⼯起⼀年內(契約截⽌⽇期以實際本公司核定116年度抄表收費⽇預定表為準,共計12個抄表收費⽉)
備註
1.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信箱:台東郵政第59號。 廉政檢舉電話:089-32540
2。廉政檢舉傳真:089-3455682.廠商應詳閱各項招標文件,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向本處採購單位提出 電話:(089)326121轉791 傳真:(089)357514
3.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信意⾒訪查」,提供施政興⾰之寶貴建議。
4.招標機關因故停⽌辦公「電⼦領標截標⽇期順延⾄次⼀辦公⽇」,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收件⽇(以下簡稱截標⽇)或開標⽇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不另⾏告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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