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v777999v@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205基隆市暖暖區水源路38-1號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基隆暖暖郵局第5號信箱或至本處1樓投標箱投遞。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180日曆天完成契約規定之事項。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CE01021度量衡器製造業或F401181度量衡器輸入業或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或E605010電腦設備按裝業。
2.投標廠商投標時須檢附符合水量計規格要求之資料及文件乙式兩份,並標明〝第一本〞及〝第二本〞供審標評審。(詳各規範1.6.1)。
※需現場查看者,請電洽本處貢寮雙溪營運所02-2494-1800#17洪先生。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請透過政府採購網下載領取該案招標文件。
【投標說明】
1.押標金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2.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列印交易明細置放於證件封內。
3.請列印審查表並依表列順序排放,並提供電子領標憑據供本公司檢驗。
4.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5.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開標日如遇天然災害,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開標,不另通知。
1.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開標時間:民國114年5月15日上午10時0分開資格、規格標;民國114年5月22日上午10時0分開價格標。
2.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3.本處政風信箱基隆暖暖郵局三號信箱,電話:02-24583265。
4.本案如有疑義請向本處採購單位提出,電話:02-24582233#792。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