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v777999v@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205基隆市暖暖區水源路38-1號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基隆暖暖郵局第五號信箱或至本處1樓投標箱投遞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營業項目代碼:CC01010)或 機械設備製造業 (營業項目代碼:CB01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營業項目 代碼:D101060)或非屬公用之發電業(營業項目代碼:D101040)或 機械安裝業 (營業項目代碼:E604010)。
投標廠商投標時須檢附符合發電機特性規格要求之資料及文件乙式兩份,並標明〝第一本〞及〝第二本〞供審標評審。(詳各規範1.5.1)
※需現場查看者,請電洽本處貢寮雙溪營運02-2494-1800#20鄭先生。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請透過政府採購網下載領取該案招標文件。
【投標說明】
1.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開標時間:民國114年3月4日上午10時0分開資格、規格標;民國114年3月11日上午10時0分開價格標。
2.押標金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3.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列印交易明細置放於證件封內。
4.請列印審查表並依表列順序排放,並提供電子領標憑據供本公司檢驗。
5.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6.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8.開標日如遇天然災害,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開標,不另通知。
【其他說明】
1.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2.本處政風信箱基隆暖暖郵局三號信箱,電話:02-24583265。
3.本案如有疑義請向本處採購單位提出,電話:02-24582233#792。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