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2E024 已決標公告

新山廠300mm速度型橫軸奧多曼式水量計等一批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格愛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70,000
原始預算
$ 2,705,847
底價金額
$ 2,682,500
決標折數
99.5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發包中心
聯絡電話 (02)24582233#792
機關代碼 3.13.52.1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205基隆市暖暖區水源路38-1號
聯絡人 發包中心
聯絡電話 (02)24582233#792
傳真號碼 (02)24583016
電子郵件信箱 son@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7/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25 09:00
開標時間 112/07/25 10:00
開標地點 205基隆市暖暖區水源路38-1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3.52.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基隆暖暖郵局第五號信箱或至本處1樓投標箱投遞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a)度量衡器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E01021)(b)度量衡器輸入業(營業項目代碼: F401181)。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規格資料第一本、第二本各一份,以供評審(詳規範1.6.1)。 ※對規範有疑問者請電洽本處新山給水廠02-2431-9680#26王先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請透過『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繳費後下載領取該案招標文件。並列印『電子領標憑據』加蓋廠商印章後放入標封內,以供查核。 2.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其它】: 1.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開標時間:民國112年7月25日上午10時0分開資格、規格標;民國112年8月1日上午10時0分開價格標。 2.預算已公告,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該契約書由廠商負責繕寫裝訂,請自通知5日內完成並送回招標單位。 3.押標金票據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押標金或保證金若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前匯入本處之金融機構帳號:合作金庫銀行基隆支庫分行『0120717917125』帳號。 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5.開標日如遇颱風來襲,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順延一日開標。 6.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7.本處政風信箱:基隆暖暖郵局第3號信箱,電話02-24583265。 8.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申訴或疑義、異議,請向本處採購單位提出,電話:(02)24582233,傳真:(02)2458301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7/2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發包中心
聯絡電話
(02)24582233#792
機關代碼
3.13.52.1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205基隆市暖暖區水源路38-1號
聯絡人
發包中心
聯絡電話
(02)24582233#792
傳真號碼
(02)24583016
電子郵件信箱
son@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7/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25 09:00
開標時間
112/07/25 10:00
開標地點
205基隆市暖暖區水源路38-1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3.52.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基隆暖暖郵局第五號信箱或至本處1樓投標箱投遞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a)度量衡器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E01021)(b)度量衡器輸入業(營業項目代碼: F401181)。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規格資料第一本、第二本各一份,以供評審(詳規範1.6.1)。 ※對規範有疑問者請電洽本處新山給水廠02-2431-9680#26王先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請透過『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繳費後下載領取該案招標文件。並列印『電子領標憑據』加蓋廠商印章後放入標封內,以供查核。 2.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其它】: 1.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開標時間:民國112年7月25日上午10時0分開資格、規格標;民國112年8月1日上午10時0分開價格標。 2.預算已公告,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該契約書由廠商負責繕寫裝訂,請自通知5日內完成並送回招標單位。 3.押標金票據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押標金或保證金若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前匯入本處之金融機構帳號:合作金庫銀行基隆支庫分行『0120717917125』帳號。 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5.開標日如遇颱風來襲,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順延一日開標。 6.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7.本處政風信箱:基隆暖暖郵局第3號信箱,電話02-24583265。 8.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申訴或疑義、異議,請向本處採購單位提出,電話:(02)24582233,傳真:(02)2458301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7/25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