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78 已決標公告

新山給水廠111年東、西區管線設備維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彬峸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71,250
原始預算
$ 975,377
底價金額
$ 975,377
決標折數
99.5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發包中心
聯絡電話 (02)24582233#791
機關代碼 3.13.52.1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205基隆市暖暖區水源路38-1號
聯絡人 發包中心
聯絡電話 (02)24582233#791
傳真號碼 (02)24583016
電子郵件信箱 anny@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6 09:00
開標時間 111/04/26 10:00
開標地點 205基隆市暖暖區水源路3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3.52.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基隆暖暖郵局第5號信箱或至本處1樓投標箱投遞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 甲方通知翌日起 至 111/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請透過政府採購網下載領取該案招標文件。 【投標說明】 1.押標金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2.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列印交易明細置放於證件封內。 3.請列印審查表並依表列順序排放,並提供電子領標憑據供本公司檢驗。 4.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5.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開標日如遇天然災害,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開標,不另通知。 【其他說明】 1.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2.本處政風信箱基隆暖暖郵局三號信箱,電話:02-24583265。 3.本案如有疑義請向本處採購單位提出,電話:02-24582233#791。 本採購案件涉及未完成立法程序之跨年度預算,目前該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倘該預算因立法程序遭刪除或刪減,其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完成立法程序後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發包中心
聯絡電話
(02)24582233#791
機關代碼
3.13.52.1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205基隆市暖暖區水源路38-1號
聯絡人
發包中心
聯絡電話
(02)24582233#791
傳真號碼
(02)24583016
電子郵件信箱
anny@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6 09:00
開標時間
111/04/26 10:00
開標地點
205基隆市暖暖區水源路3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3.52.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基隆暖暖郵局第5號信箱或至本處1樓投標箱投遞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 甲方通知翌日起 至 111/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請透過政府採購網下載領取該案招標文件。 【投標說明】 1.押標金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2.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列印交易明細置放於證件封內。 3.請列印審查表並依表列順序排放,並提供電子領標憑據供本公司檢驗。 4.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5.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開標日如遇天然災害,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開標,不另通知。 【其他說明】 1.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2.本處政風信箱基隆暖暖郵局三號信箱,電話:02-24583265。 3.本案如有疑義請向本處採購單位提出,電話:02-24582233#791。 本採購案件涉及未完成立法程序之跨年度預算,目前該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倘該預算因立法程序遭刪除或刪減,其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完成立法程序後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6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