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本事業部得視需用情況保留未來增購權利,本案依本事業部「工程、勞務採購承攬商評鑑作業要點」(033-EGT-08),如評鑑結果分數達85分以上,在本案原有採購契約結案前,本事業部於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辦理後續擴充一次,其上限為:期間365日曆天、金額7,5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南部採購中心開標室)
廠商資格摘要
1、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代碼為A102080園藝服務業或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或JZ99990未分類其他服務業,前述其中之一。
2、廠商納稅之證明: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五點(二)。
3、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廠商資格摘要
其他: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本契約工作期限為366日曆天,期滿或執行金額達契約總金額之95%以上時,本事業部得視工作需用情況辦理結案。
2、本案開工日由監造部門通知,自開工日起計算工期,開工日起至竣工日止為契約有效期。
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中心採購三組(電話:07-5824141#2789,傳真:07-5823230)。
檢舉電話:07-3602003或07-5824141#3251,傳真:07-5854600。郵政專用信箱:高雄市郵政25之11號信箱。
配合行政院推動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https://moda.gov.tw/(核心業務/數位政府/政府共通應用服務/ODF文件應用工具)。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倘投標商對本案規範有任何疑義,請逕洽吳宗憲先生、07-6413701#8171聯繫。
1、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表單)(應簽署並為正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應簽署並為正本)。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