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GE058F003 已決標公告

林園石化廠四輕等工場大修及定檢相關整合工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6/08/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俊鼎機械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8,000,000
原始預算
$ 363,700,000
底價金額
$ 360,000,000
決標折數
93.8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介山
聯絡電話 (02)87258340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蔡介山
聯絡電話 (02)87258340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156442@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24 17:00
開標時間 106/08/25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NT$3,637,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1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特定資格: 1. 實收資本額不低於3300萬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須合乎下列規定者: 1.1.權益不低於2750萬元。 1.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1.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 2. 於投標日前五年內曾承攬並完成國內外公民營機構下列工程或工作之一,並持有業主開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及該項工程或工作之契約文件者(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 2.1. 煉油或石化廠建廠統包、大修或歲修定檢整合包工程或工作,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1億3000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3億3000萬元者。 2.2.契約工作內容包含煉油或石化廠之塔槽、換熱器、反應器、加熱爐四項設備之一之製作及工作說明書3.1.1至3.1.24中三個工種(含)以上項目,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1億3000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3億3000萬元者。 2.3.契約工作內容包含本案工作說明書3.1.1至3.1.24中五個工種(含)以上,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1億3000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3億3000萬元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介山
聯絡電話
(02)87258340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蔡介山
聯絡電話
(02)87258340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156442@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24 17:00
開標時間
106/08/25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NT$3,637,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1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特定資格: 1. 實收資本額不低於3300萬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須合乎下列規定者: 1.1.權益不低於2750萬元。 1.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1.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 2. 於投標日前五年內曾承攬並完成國內外公民營機構下列工程或工作之一,並持有業主開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及該項工程或工作之契約文件者(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 2.1. 煉油或石化廠建廠統包、大修或歲修定檢整合包工程或工作,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1億3000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3億3000萬元者。 2.2.契約工作內容包含煉油或石化廠之塔槽、換熱器、反應器、加熱爐四項設備之一之製作及工作說明書3.1.1至3.1.24中三個工種(含)以上項目,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1億3000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3億3000萬元者。 2.3.契約工作內容包含本案工作說明書3.1.1至3.1.24中五個工種(含)以上,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1億3000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3億3000萬元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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