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上限730日曆天、金額上限新臺幣34,000,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廠商納稅之證明
3.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承攬並完成〝換熱器及空氣冷卻器製造安裝〞或〝換熱器及空氣冷卻器管束更換〞工作,投標時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承攬該項工作之完工證明文件供審;若該完工證明文件其工作名稱無法顯示上述工作經驗,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上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4.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須取得勞動檢查機構核發〝第一種壓力容器〞及〝高壓氣體特定設備〞之「製造設施型式檢查合格證明」,若為外國廠商,則須取得ASME(U-STAMP)認證文件。
5.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承攬並完成〝換熱器及空氣冷卻器製造安裝〞或〝換熱器及空氣冷卻器管束更換〞工作,投標時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承攬該項工作之完工證明文件供審;若該完工證明文件其工作名稱無法顯示上述工作經驗,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上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須取得勞動檢查機構核發〝第一種壓力容器〞及〝高壓氣體特定設備〞之「製造設施型式檢查合格證明」,若為外國廠商,則須取得ASME(U-STAMP)認證文件。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1. 本案工作地點為林園石化廠、前鎮儲運所及廠商址
2. 本案履約期間為開工日之當日起算730日曆天或累計執行金額達契約價金總額,以先屆者為準,但得於累計執行金額達契約價金總額95%以上時提前結束。
3.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1121124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6.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113.01.01版)「投標廠商聲明書」,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7. 本案屬外國廠商得參與之採購,依投標須知六十五(十二):其資格文件原文影本及其中文譯本應經公證或認證(例如: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中文譯本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8. 【本次招標更新投標須知版次及增列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相關切結書,相關文件包含:招標單、投標須知、廠商資格及其他應附文件檢點/審查單、契約及其附件等配合修改】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25,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