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南部採購中心開標室(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台灣中油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
履約期限
工作期限為開工日起 180 日曆天,期滿或執行金額達契約價金總額之95%以上時,本事業部得視工作需用情況辦理結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載有E604010機械安裝業;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工商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六點(二)。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承攬煉油或石化業之「轉動機械檢修工作」。投標時檢附業主開具承攬該項工作之完工證明文件供審;若該完工證明文件其工作名稱無法顯示煉油或石化業之「轉動機械檢修工作」,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
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煉油或石化業之「轉動機械檢修工作」之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契約與完工證明須同名稱、同案號)。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書)
2).缺氧作業主管。(證書)
3).固定式起重機操作技術士。(勞動部認可之技術士證)
4).推高機操作技術士。(勞動部認可之技術士證)
上述證照須全部具備,缺少者即資格不符。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參加開標人數以不超過二人為限。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配合行政院推動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https://moda.gov.tw/(核心業務/數位政府/政府共通應用服務/ODF文件應用工具)
4.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3.12.20 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5.「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相關切結書,不列入審查項目,惟廠商仍需繳交,如無則須補填繳交。」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電話:07-5824141分機2781,傳真:07-363983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