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DA078D003 已決標公告

四輕、芳三、儲運組等配管及爐管修繕工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8/03/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兆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38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17,397,698
決標折數
9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妤真
聯絡電話 (07)5824141#2802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聯絡人 林妤真
聯絡電話 (07)5824141#2802
傳真號碼 (07)3639839
電子郵件信箱 294730@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13 17:00
開標時間 108/03/14 10: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82,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30日曆天,詳工作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曾承攬並完成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機構或民營公司之〝工業製程之配管或加熱爐爐管之維修或建造〞工作,投標時檢附業主開具承攬該項工作之完工證明文件供審。 3. 取得勞檢機構「製造設施型式檢查合格證明」認證(高壓特:多管型【加熱爐】)。 4. 若該完工證明文件其工作名稱無法顯示上述工作經驗,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 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 、負責人名稱、含有上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投標時,並須檢附上述文件影本供審查,未附者為不合格標。 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其他】: 1.倘投標商對本案規範有任何疑義,請逕洽 林園石化廠 修護組 洪乾豐、07-6413701#8954聯繫(請購人) 。 2.押標金抬頭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本案數量摘要:1件。 3.檢舉專用信箱為高雄郵政25之11號信箱,電話:07-5824141-3251,傳真:07-5854600。 4.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5.本中心自民國104年7月1日起,僅提供電子領標購買招標文件之服務。 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 < 其餘廠商資格文件> 1.廠商聲明書 2.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具有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妤真
聯絡電話
(07)5824141#2802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聯絡人
林妤真
聯絡電話
(07)5824141#2802
傳真號碼
(07)3639839
電子郵件信箱
294730@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13 17:00
開標時間
108/03/14 10: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82,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30日曆天,詳工作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曾承攬並完成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機構或民營公司之〝工業製程之配管或加熱爐爐管之維修或建造〞工作,投標時檢附業主開具承攬該項工作之完工證明文件供審。 3. 取得勞檢機構「製造設施型式檢查合格證明」認證(高壓特:多管型【加熱爐】)。 4. 若該完工證明文件其工作名稱無法顯示上述工作經驗,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 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 、負責人名稱、含有上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投標時,並須檢附上述文件影本供審查,未附者為不合格標。 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其他】: 1.倘投標商對本案規範有任何疑義,請逕洽 林園石化廠 修護組 洪乾豐、07-6413701#8954聯繫(請購人) 。 2.押標金抬頭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本案數量摘要:1件。 3.檢舉專用信箱為高雄郵政25之11號信箱,電話:07-5824141-3251,傳真:07-5854600。 4.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5.本中心自民國104年7月1日起,僅提供電子領標購買招標文件之服務。 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 < 其餘廠商資格文件> 1.廠商聲明書 2.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具有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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