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CD118F001 已決標公告

林園石化廠氣體淨化系統維修保養工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1/06/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春虹興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0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2,966,678
決標折數
97.7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俐欣
聯絡電話 (07)5824141#2801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聯絡人 郭俐欣
聯絡電話 (07)5824141#2801
傳真號碼 (07)3639839
電子郵件信箱 208701@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本事業部得視需用情況保留未來增購權利,本案依本事業部「工程、勞務採購承攬商評鑑作業要點」(5F0-EGT-08),如評鑑結果分數達85分以上,在本案原有採購契約結案前,本事業部於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辦理後續擴充,其上限為:期間730日曆天、金額2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8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9 10:15
開標地點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施工進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採購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30日曆天或達契約金額95%以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須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備註:經濟部98年04月0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2.曾經承攬並完成空氣淨化系統維修或保養或安裝工作,且持有契約(可看出雙方名稱、工作性質、工作內容之資料)及業主開具驗收証明文件者(契約與驗收證明須同名稱、同案號);投標時,並須檢附上述文件影本供審查。若為國外實績者,請另提出中文譯本,並應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由當地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後供審。 3.廠商納稅之證明: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五點(二)。 4.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廠商資格摘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廠商資格摘要
附加說明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其他】: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中心採購三組(電話:07-5824141#2801,傳真:07-3639839) 檢舉電話:07-3602003或07-5824141#3251,傳真:07-5854600。郵政專用信箱:高雄市郵政25之11號信箱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 領標廠商資格文件>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表單)(應簽署並為正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應簽署並為正本)。 3.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本案招標單規定須繳交押標金者,其押標金。 5.招標單29規定之廠商資格文件。 倘投標商對本案規範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請購人聯繫 姓名:張簡幸杭 電話:07-6413701#874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俐欣
聯絡電話
(07)5824141#2801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聯絡人
郭俐欣
聯絡電話
(07)5824141#2801
傳真號碼
(07)3639839
電子郵件信箱
208701@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本事業部得視需用情況保留未來增購權利,本案依本事業部「工程、勞務採購承攬商評鑑作業要點」(5F0-EGT-08),如評鑑結果分數達85分以上,在本案原有採購契約結案前,本事業部於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辦理後續擴充,其上限為:期間730日曆天、金額2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8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9 10:15
開標地點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施工進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採購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30日曆天或達契約金額95%以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須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備註:經濟部98年04月0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2.曾經承攬並完成空氣淨化系統維修或保養或安裝工作,且持有契約(可看出雙方名稱、工作性質、工作內容之資料)及業主開具驗收証明文件者(契約與驗收證明須同名稱、同案號);投標時,並須檢附上述文件影本供審查。若為國外實績者,請另提出中文譯本,並應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由當地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後供審。 3.廠商納稅之證明: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五點(二)。 4.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廠商資格摘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廠商資格摘要
附加說明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其他】: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中心採購三組(電話:07-5824141#2801,傳真:07-3639839) 檢舉電話:07-3602003或07-5824141#3251,傳真:07-5854600。郵政專用信箱:高雄市郵政25之11號信箱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 領標廠商資格文件>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表單)(應簽署並為正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應簽署並為正本)。 3.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本案招標單規定須繳交押標金者,其押標金。 5.招標單29規定之廠商資格文件。 倘投標商對本案規範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請購人聯繫 姓名:張簡幸杭 電話:07-6413701#874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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