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本事業部得視需用情況保留未來增購權利,本案如履約情形良好,在本案原有採購契約結案前,本事業部於徵得廠商同意後,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辦理後續擴充一次,其上限為:期間730日曆天、金額96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南部採購中心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台灣中油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
履約期限
事業部通知開工日起730日曆天或契約總金額滿,以先到者為準,但得在契約總金額達95%以上未超過契約總金額辦理結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須具備下列(1).1.-(1).2.其中一項資格,且投標時須檢附相關證件影本供審:
(1).1.投標廠商本身同時具有清除及處理資格者,可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包含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及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
(1).2.投標廠商若非同時具有清除及處理資格者,清除和處理業者必須共同投標,且必須推薦代表廠商投標,投標廠商必須取得另一類資格廠商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為代表人)參與投標。投標時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供審。而投標廠商與其配合之清除或處理業者須提供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包含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
--其餘請詳附加說明欄位--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廠商資格摘要及附加說明欄位。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廠商資格摘要及附加說明欄位。
附加說明
--上接廠商資格摘要--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1.投標廠商若符合(1).1.,投標廠商清除許可證與再利用核准正式營運(不包含試運轉)公文文件分別須包含D-0701和R-0701(處理方法為將廢棄物作為再利用之燃料使用處理)。
(2).2.投標廠商若符合(1).2.,投標廠商與其配合之清除業者許可證或再利用業者核准正式營運(不包含試運轉)公文文件分別須包含D-0701和R-0701(處理方法為將廢棄物作為再利用之燃料使用處理)。
(2).3.投標廠商清除許可證與再利用核准正式營運(不包含試運轉)公文文件,有效期限須涵蓋履約期限(投標時應檢附至少為114年06月13日,實際以開工日起算),若有效期限於履約期限前到期,廠商須自行辦理展延;未達規定者投標時須另提出切結書(詳工作說明書附件15.5),承諾到期前能取得原發照單位之許可展延,未提出切結書者視為不合格。
(3).廠商納稅之證明: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五點(二)。
(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
1.倘投標商對本案規範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請購單位李小姐05-2224171#7004。
2.本案數量摘要:1件。
3.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中心採購三組(電話:07-5824141#2798,傳真:07-3639839)。
煉製事業部檢舉專用信箱為高雄郵政25之11號信箱,電話:07-3602003或07-5824141#3251,傳真:07-5854600。
4.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注意】: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
【其餘廠商資格文件】
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須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公司通知再行提出,未於本公司通知期限內提出者,為不合格標。(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加值方案線上瀏覽招標文件之廠商,請務必確實領標並依規定檢附/提出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表單)(應簽署並為正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經濟部自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請投標廠商特別留意,適逢國內新冠肺炎疫情蔓延,防疫期間各廠商出席人數【限1人】,且請投標廠商前往開標現場時,務必戴上口罩,做好防疫工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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