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GC1015005 已決標公告

溶劑化學品事業部石油溶劑原料油及成品油運輸工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1/04/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美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3,116,572
原始預算
$ 85,850,642
底價金額
$ 84,930,000
決標折數
97.8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欣茹
聯絡電話 (02)87258311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楊欣茹
聯絡電話 (02)87258311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632554@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得視需用情況保留未來增購權利,本案依據「承攬商安全衛生自主管理評鑑表」評鑑,如評鑑結果分數達85分以上時,於本案契約所定履約期限之日前,本公司於徵得廠商同意後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或比照原契約單價)續約辦理後續擴充一次。後續擴充之履約期間自本案竣工隔日起算到擴充金額執行率達95%以上;擴充金額上限為「以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7 17:00
開標時間 111/04/28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7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得標廠商棄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無法履行契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設備者:須有常壓油罐車二十五輛以上(含營業貨運曳引車、營業半拖車及罐槽體),且至少應自有十二輛;每輛營業貨運曳引車及營業半拖車應經公路監理機關或政府指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每輛罐槽體容量應達三十公秉以上,且應取得合格有效之常壓液態罐槽體檢驗合格證明書;投標時應檢附前開之證明文件及填寫投標廠商車輛資格審查表(詳契約附件(七)12、(9))供審;前開油罐車如自有十二輛以上但不足二十五輛者得以租賃,並以承諾切結書(詳契約附件(七)12、(8))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設備。
附加說明 1.履約地點:高雄地區至嘉義或其他地區。(詳工作說明書) 2.履約期限:由監造人員通知開工日起算二年或履約金額累計達契約金額 (兩者以先到者為準,但不保證做滿契約金額,本公司得於履約金額累計達契約金額95%以上時提前結束契約)。 3.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地址:11010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11、傳真:02-8789903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欣茹
聯絡電話
(02)87258311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楊欣茹
聯絡電話
(02)87258311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632554@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得視需用情況保留未來增購權利,本案依據「承攬商安全衛生自主管理評鑑表」評鑑,如評鑑結果分數達85分以上時,於本案契約所定履約期限之日前,本公司於徵得廠商同意後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或比照原契約單價)續約辦理後續擴充一次。後續擴充之履約期間自本案竣工隔日起算到擴充金額執行率達95%以上;擴充金額上限為「以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7 17:00
開標時間
111/04/28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7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得標廠商棄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無法履行契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設備者:須有常壓油罐車二十五輛以上(含營業貨運曳引車、營業半拖車及罐槽體),且至少應自有十二輛;每輛營業貨運曳引車及營業半拖車應經公路監理機關或政府指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每輛罐槽體容量應達三十公秉以上,且應取得合格有效之常壓液態罐槽體檢驗合格證明書;投標時應檢附前開之證明文件及填寫投標廠商車輛資格審查表(詳契約附件(七)12、(9))供審;前開油罐車如自有十二輛以上但不足二十五輛者得以租賃,並以承諾切結書(詳契約附件(七)12、(8))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設備。
附加說明
1.履約地點:高雄地區至嘉義或其他地區。(詳工作說明書) 2.履約期限:由監造人員通知開工日起算二年或履約金額累計達契約金額 (兩者以先到者為準,但不保證做滿契約金額,本公司得於履約金額累計達契約金額95%以上時提前結束契約)。 3.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地址:11010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11、傳真:02-8789903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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