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南部採購中心開標室(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至本契約全部(安環組檢驗課檢驗室耐震補強工程案)工程驗收合格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投標廠商之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須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有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且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其營業範圍為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且有加入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投標時須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供審。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聘有執業執照之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且技師有加入該科技師公會會員證明,投標時須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供審。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中心自民國104年7月1日起,僅提供電子領標購買招標文件之服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請自行下載招標文件投標。
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中心採購三組(電話:07-5824141#2789,傳真:07-3639839)。檢舉電話:07-3602003,傳真:07-5854600。郵政專用信箱:高雄市郵政25之11號信箱。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倘投標商對本案規範有任何疑義,請逕洽郭國城先生、05-2224171#6122聯繫。
#本採購案採資格標、企劃書(含價格)及規格標(無規格標者免)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標攜回審查。
#除以其企劃書(或樣品)審查外,並包含簡報,簡報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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