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南部採購中心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台灣中油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131室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算1年或契約金額達95%以上,以先到者為準,詳規範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投標時廠商須附符合要求之1.產品型錄或產品規範、2.標準格式之安全資料表(SDS)、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CSNN化學物質登錄資料或政府機關同意既有化學物質登錄並核發登錄碼之書函。投標之代理商或貿易商提供自行繕打之型錄及文件缺資料致使本公司無法審標者,視為不合格標。說明:
1).安全資料表及危害圖示須符合行政院勞動部發佈之“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所規定之格式;安全資料表化學物質須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0條、第13條與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12條、第18條規定。
2).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CSNN化學物質登錄資料:依所提供SDS成分辨識資料中危害成分之CAS NO.或Serial No.至CSNN網站查詢結果為”是”的電腦畫面列印資料。
3).投標型錄或產品規範須為原廠所提供之文件,其文件可為正本或影本(影本須加蓋大小章並註明與正本無誤);型錄及產品規範應符合品質要求各項規定。型錄及規範無法符合者,則應提供原廠相關說明文件或TAF認證實驗室所出具之檢驗報告,前項文件或檢驗報告應符合規範說明書品質要求各項,否則視為文件不合格。廠商投標之產品若為參考樣品得免附品質要求規定項目內之性能測試或反應性測試項目文件或資料。
4).本公司對廠商提出之審標文件有疑慮,廠商應另外提供樣品供本公司複測,複測結果符合品質要求才判定審標合格。
【1】規範問題請洽使用單位 塗料營運組 王先生 07-3518413#22
【2】本中心自民國104年7月1日起,僅提供電子領標購買招標文件之服務。
【3】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
【4】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中心採購三組(電話:07-5824141#2790,傳真:07-3633201),檢舉電話:07-3602003,傳真:07-5854600。郵政專用信箱:高雄市郵政25之11號信箱。
【5】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